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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時候衛菁菁是被用手指給戳醒的。

她煩悶地抓住他的手指,狠狠地咬了一口。

她還以為是在自己家裡,叫她醒來的人是她的閨蜜。

“不想去你就繼續睡。”

聽見的卻是沉悶的男聲。

衛菁菁驀地張開眼睛,連忙起身,“我去!”

她看了一眼陸徵,他已經換好衣服,工具都拿好了。

他高高瘦瘦的,穿著的是昨天上工穿的破衣裳,一隻手還在她的手上。

衛菁菁癟癟嘴,他這是叫她嗎?

好像就跟象徵性地把她弄醒似的。

順著陸徵的手起來了,她飛快地去院子裡洗漱,還不忘讓他等他,“我很快啊!一會兒就好了!”

陸徵站在原地,看著自己被她咬過的那隻手,不知所措。

心裡有點高興,可是又忍不住想,她還這樣咬過別人的手嗎?景琛呢?

衛菁菁洗漱完,又換了一身幹活的衣服,陸徵就向她遞過去一個玉米饃饃。

衛菁菁正要說聲謝謝,陸徵卻先開口了。

“這個不吃,等會你幹活頂不住。”

他擔心她不吃,這個玉米饃饃他還加了點剩下的白麵。

他知道她嬌氣,吃不慣這些東西,昨天早上的時候就看出來了,可是白麵沒多少了。

其實陸徵今早也不太吃得下了,吃了衛菁菁的飯,他才知道自己做飯有多難吃,不是食材的問題,給他肉和白麵他也做不出來這麼好吃的東西。

他想著昨天的大包子還嚥了咽口水。

早上他起得早,已經去後山看了,昨天的陷阱抓到了一隻野兔子,他殺好放廚房了,中午再去弄點白麵。

不知道她包兔肉包子好不好吃

衛菁菁倒是沒想不吃,她也知道昨天她那樣他肯定不高興了,而且一會兒要做體力活,怎麼都得吃。

她看著陸徵,男人的眼睛黝黑又沉默。

不會是生氣了?

她吃了幾口,抬頭解釋:“昨天我們新婚嘛,就想吃點好吃的,以後不這樣了好不好?其實這個也挺好吃的。”

她說著,又艱難地嚥下一口,臉上卻掛著笑。

陸徵卻被這看著十分堅強的笑弄的有點心酸。

衛菁菁以前的生活過的有多好,他也略有耳聞,衛菁菁出生好,家庭好,又和村裡的林夏一樣是家裡最小的女兒。林夏家裡已經對她很好很寵了,但是衛菁菁在城裡過的才是真正的公主一樣的生活。

卻嫁給了他,住到了這村裡最破最舊的房子裡。

他聽見“新婚”兩個字,耳朵有點發燙。

是啊,就算衛菁菁以前再不堪,他們現在是新婚。

陸徵的語氣軟了軟,“我會給你弄肉吃的。”

衛菁菁堅定地說:“肉好吃,但是這個也好吃!”

不,不好吃,等她取了包裹有錢了就立馬進城裡買肉買面買油買糖吃!

才說完呢,上工的哨子聲就響了,衛菁菁趕緊把玉米餅三下五除二地嚥下去,又喝了一大口水,才覺得胃裡充實了一些。

才出門呢,衛菁菁就看見門口站著一個女孩,她穿著一件白底藍花的襯衣,頭髮梳成兩條黑色的辮子放在胸前,髮尾用米黃色的髮帶打成了兩個蝴蝶結,風一吹,髮帶便隨風飛舞。

衛菁菁想了一會,這就是女主林夏了。

林夏看見她有點驚訝,但是她很快就恢復了笑意,“菁菁姐,你今天也去上工啊?”

衛菁菁一怔,林夏是來等她的?

在書裡,衛菁菁一開始確實和林夏是朋友,林夏也是因為衛菁菁才認識景琛的,後來也喜歡上了景琛。

原本景琛對同是知青的衛菁菁是有幾分好感的,後來衛菁菁發現林夏也喜歡景琛就開始急了,開始作死了,生生把景琛推給了林夏。

其實衛菁菁看書的時候就不太喜歡林夏這個角色,她早就知道衛菁菁喜歡景琛了,卻打著是衛菁菁好朋友的名義,藉故接近景琛,最後讓衛菁菁發現的時候他們兩早就互相喜歡上了。

怎麼說呢,也許有人會說又沒結婚,戀愛自由。

但是衛菁菁始終覺得,要是這事發生在現實中的她和她閨蜜身上,她是說什麼都不會去接近閨蜜喜歡的男人的,哪怕這個男人也是她的理想型。

這就和道德和三觀有關了。

但是這個時候的衛菁菁早就和林夏鬧掰了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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