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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這些天,她一直在籌建蔬菜商店的事情?
不應該啊,有鄭韻在,她懶得管這些事才對。
餘春芳宣佈解散以後,叫住了易飛和謝楠。
她把兩人領到校園的池塘邊。
四下掃了一眼,象做賊一樣。
易飛和謝楠都有點奇怪。
餘老師向來都是一副處亂不驚的神態,今天是怎麼了。
易飛則是有點擔心。
別不是姑姑出事了吧。
“趙老師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我告訴你們不是想讓你們去勸她,她也不需要勸。我只想提醒你們,這幾天最好不要去招惹她。畢竟她二十歲生日還沒有過,小孩脾氣。”
原來這樣,難怪這麼熱鬧的事她都沒有出現。
易飛說道:“我見過趙老師的男朋友,好象她並不喜歡和他在一起。”
趙麗麗都快煩死那個李樹了,早就說要分手了。
易飛也不喜歡李樹,覺得他比石銘生都差遠了。
他也放心了。
只是和男朋友分手了,姑姑應該不在乎。
餘春芳苦笑道:“不管怎麼樣,李樹畢竟是她的第一個男朋友,而且他們的分手又讓麗麗搞得滿城風雨。”
這點易飛相信。
趙麗麗絕對屬於那種沒事變有事,小事變大事的人。
分個手肯定也會分得與眾不同。
謝楠則是好奇地問:“餘老師,跟我們講講唄,省得到時候我們不知道,戳到趙老師的傷心處。”
餘春芳想了想,還是告訴了他們事情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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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想攀上趙麗麗這棵大樹。
他已經做了最大的努力,甚至為了給她買禮物不惜挪用公款。
他認為,趙麗麗是開啟他輝煌前程大門的鑰匙。
不管如何,他都沒有準備放棄。
但在他們之間有一個最不穩定的因素。
就是李小紅。
李小紅是李樹的老鄉,兩人都是臨東的鄰市,西陽人。
李樹大學畢業分到臨東市統計署後。
住到了市府宿舍裡。
統計署單位又不大,沒有自己的宿舍。
經常去市府宿舍後門旁邊的一個小麵館吃飯。
麵館裡有一個打工的小姑娘。
看上去也就十六七歲,長得非常水靈,是麵館老闆的親戚。
都是老鄉,李樹去吃飯的時候,時不時和她聊上兩句。
李小紅是山裡人。
讀了兩年書,十四歲到城裡的親戚家麵館幫忙。
真的是幫忙,連一分工資都沒有。
管吃管住,逢年過節時給買身衣服,給倆零花錢的那種。
山裡的父母想法很簡單。
就是想讓女兒從大山裡走出去。
最好能找一個城裡人嫁了。
一開始親戚對她還行,畢竟找一個白乾活的也不容易。
時間長了。
老闆還可以,老闆娘就時時打罵她。
可是離了這家麵館,她也不知道去哪裡,只能咬牙忍著。
李樹有一次去吃麵的時候。
他看見李小紅胳膊上青一塊紫一塊,就問她怎麼回事。
她就偷偷告訴了他,還掀起衣服讓他看身上的傷。
李樹看著一身是傷的李小紅。
他有點生氣,一氣之下把她帶走了。
畢竟在統計署工作。
他多少也有一點關係,託人把李小紅安排在市府第二招待所。
一個臨時工,也沒有人在意。
但對李小紅來說。
這是人生的一個大轉變。
這裡沒有人打罵她。
每天就是收拾一下房間,工作也不累。
而且每月都能領到一份工資。
錢雖然不多,但除了吃喝以外,每月還能攢一筆小錢。
比起在親戚家幫忙時,不知道要好多少。
她的親戚知道是李樹帶走了她,也沒敢吱聲。
一個開小麵館的還想去跟吃公糧的鬥?
何況她走就走了,對他們影響並不大。
只是給她父母發個電報,說她到市府招待所上班了,以後有事也不能怪他們了。
李小紅覺得無論如何得感謝一下李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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