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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有意見。”
陳悅說道:“易飛還沒到十六週歲,仍是福利院的孩子,我作為福利院的總經理,對他有監護權,可以代表他講話,福利院不同意私了,警務署調查清楚後,可以直接處理,易飛拘留也好,罰款也好,賠償也好,我們都接受,一切按法規程式走就好。”
趙麗麗接著說道:“朝陽路一號院本來就是苗家的財產,易飛有一號院的地契、房契,以前和市府商定的賠償只是易飛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給他們的安家費,既然他們違約,易飛不會再出一分錢,他們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判多少錢,我們就補償多少錢。”
讓法院判。
法院也不會高於現在的房價判給他們。
李成明看向易飛,“易飛,你怎麼說?”
易飛攤攤手,“我還不到十六週歲,當然聽陳院長和我姑姑的,李副府長,該出的錢我一分都不會少,不該出的錢我一分也不會出,我也不同意私了,童副署長秉公處理就成。”
剛才在羈押室,趙麗麗已經把一些情況告訴了他。
他自己對是否拘留也不是太在意。
李成明有點不耐煩,“易飛,你要考慮清楚了,如果不私了,你將面臨著七到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就算拘留了,一樣也要賠償的。”
他就有點不明白了。
怎麼成了打人者死活不私不了。
五千塊錢又不是交不起。
李成明隱隱有點不安。
如果覺得賠償過高。
可以討價還價。
可是無論陳悅、趙麗麗還是易飛,都態度堅決的反對私了。
趙麗麗說道:“李副府長,司法這塊不是你的管轄範圍吧?我不知道你為何從頭到尾參與其中?易飛如何判決,不是你說了算吧?”
李成明愣了下,“我是副府長,維護臨東安定團結是我的責任和義務,我只是提個建議,具體如何做還是警務署說了算。”
趙麗麗的大名他是聽說過的。
沒必要和她有衝突。
童宗山不想繼續下去,“既然雙方不同意私了,警務署將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處理這件事,易飛公然打人肯定是不對的,但鑑於沒有對對方造成嚴重傷害,而且還不到十六週歲,罰款兩百,由監護人對其批評教育,根據人民醫院的傷情鑑定,賠償李宏海醫療費兩百元。”
李宏海都愣了。
這樣的判決結果,易飛當然不同意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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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急促地說:“我不同意,起碼得在人民醫院花的錢賠付了吧?”
童宗山看他一眼,“這不是私了,你不同意可以走相關的法律程式,這就是警務署最後的處理結果,你在人民醫院花多少錢和這事沒關係,易飛只承擔他造成的傷害花費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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