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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
她用力躺平,將彈簧床壓得上下震動,然後再大大翻個身,發出吵死人的聲響,背對他,並用力拉過被子獨佔,捲成銀絲捲,連被角也不留給他。
許久許久以後,他才開口:“不是。”
以為她睡了,不料她咯咯笑的滾向他懷中,大方的分送被子,咕噥的以睏意聲道:“我就知道我的魅力不得了……”
星羅本欲推開她,但一觸及她沉靜的睡臉,不知怎地,也就由她了。
床都給她上了,還抗拒什麼。
他總要習慣的。
即使他從不預期與她走到這一步。
季曼曼用力盯著星羅光裸的右肩,在那兒,有一枚銀白星形印子。這死人,居然不肯招認,害她有時會懷疑他到底是不是“星”。原來他的烙印不在手上,而在肩上。
這使得她終於想起來,元旭日的烈火劍藏在手心,而白逢朗的霽月弓收在胸口,想來印記地點自是不同,那麼星羅的鞭子放在右肩,印記理所當然該是在這兒了,她居然一時沒想通,以為該在手上才是。
這個……算不算是與他上床唯一的收穫啊?如果不這麼想,她會覺得自己失身得沒半點成就感耶。
瞧,幻想過的初夜畫面不僅沒上演,還被指控企圖弄髒床單……哇咧!有沒有天理啊?可是畢竟民情不同,她也只有認了,誰叫她什麼人不好獻身,偏給了這一匹狼。早知道的話,八百年前就送給初戀兼初吻情人的高中學長不就好了?不過那個學長是個大書呆兼古板道德家,居然被她吻了後立即差人上門提親,嚇得她哪還敢有進一步的勾引,連夜包袱款款轉學上臺北,以防成為一枚可憐兮兮的未成年小媳婦。
比起朱水戀對男人品味的偏執,她這人比較不龜毛,頂多把花花公子、自命酷、邪、佞、壞、惡、冷、霸之類的男人一律列為低等生物不予理會。她沒有清純保守的小處女情結,只不過一直送不出去初夜也絕非她的錯。
她比花花公子還有原則一點。
何解?也就是說,花化公子游戲人間嚐遍各色胭脂,可不代表他愛那些女人才去親近。事實上他們是不屑的,偏又沒格的去玩弄他所不屑的女人。而她個人就有原則多了。
如果她瞧不起成日發情的禽獸,又怎麼可能因為自身不能剋制之需求,就去與禽獸睡覺咧?難以置信不是?但那些視女人為無物又愛當種馬的男人偏偏執意沒品,教她怎麼放心去與那種AIDS的高危險群苟合?
做人要有品味一點,激情要享,生命也要顧。她最受不了那些個裝模作樣的男人了,偏偏時下正流行,所以滿街爬的都是這種貨色,教她好生困擾。有些男人更被言情小說毒傻了,以為女人就愛受非人的拆磨才能享受到被愛的樂趣,然後蠢貨就更多了!難怪臺灣的男人都得去找外籍新娘,自找的嘍。
星羅不只瞧不起女人,甚至也瞧不起男人,她懷疑這傢伙看誰上眼過。但他有個優點,就是懶得去招惹他看不順眼的人,不近女色,也沒有朋友。
跟他上床不必怕帶回紀念品……不對!還是有可能帶回紀念品,也就是……小娃娃。
她連忙戳他。
“喂!我不會生出一名狼人吧?就那種半人半獸、每到月圓還表演一下變身以娛世大的那種狼人。”
星羅不悅的瞄著她的手指。她立即收回手,但仍等著答案。
“不會。”女人向來擅長鬍思亂想嗎?
“怎麼可能!你是狼桖BA沒變身已經很過分了,居然還說不會。”事實上能生出一個會變來變去的孩子也不錯,宜人宜狼感覺此較吃得開。
“狼族早已脫去凡胎,不再為變身所苦。除了靈魂以外,我們與人類無異。”
“耶?可是小金狼……”
“小金狼?”星羅坐起身笑問。
曼曼頓了下,大大的眼珠子左閃右閃,嘿嘿傻笑。
“是那個你曾暗示過的,金狼族裡有資格啟用狼王令的人?”他猜了個八九不離十。
她不答反問:“你到底想起多少了?”
“你希望我想起多少?”
她指著他右肩的印記。
“至少想起所有的咒語,好解開封印。”
“直說如何?”他建議。
“我們這邊只有三分之二的狼王令,最後一部份則在你身上。如果你想不起來,恐怕大夥都會完蛋,更別說你還想報恩了。”
他沉吟了下,像在評估她所說的有多少可信度,然後他揚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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