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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寶店附近的人,不去拿幾個珠寶,是辦不到的。”
只有廣州的批判之聲不絕,大有一浪高過一浪之勢。找死,還沒有接受教訓,看我怎麼玩死你。
1914年8、9月間,孫小山接受了田中義一的大筆款項,在廣東組織了護國軍,準備北伐。其時,國防軍正與日軍對峙青島。所以,國民革命黨內部也有分歧,廣東都督陳炯明堅決不同意。因為這種種原因,北伐並沒有成行——我以為,“中日之間,最終沒有開戰,國防軍分毫未損”,也是重要原因。
1915年年初,聯省議會組織了特別法庭,根據此事,要求孫出庭受審。在孫拒絕出庭,並拒絕派辯護人為之辯護的情況下,特別法庭缺席判決孫叛國罪名成立。聯省據此,要求廣東政府交出孫。孫被迫出走香港,輾轉前往日本——我總覺得孫與日本有勾結。
1915年2月,袁世凱在百般掙扎過後,終於簽署了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條》。
說起來,北京政府袁世凱這兩年的境況,可不是很好。二次革命戰敗後,袁世凱擬定了一個龐大擴軍計劃。然,北京沒錢。北京政府並沒有建立起一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各地政府基本就是前清政府的延續;善後大借款到手760萬英鎊,合8400萬袁大頭,在二次革命中花的差不多了。歷史上,北京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交通部,也就是鐵路。但是,現在重要的鐵路,大都掌握在聯省手裡,聯省要從中分潤多一半。可以說,北京命脈實操於聯省之手,我自然不會讓北京有多餘的錢款整編軍隊。儘管我沒有向北方進攻的意思,但袁是不會把命運寄託在別人身上的。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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