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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了。廬山圍棋賽的宗旨就是:“繼承和發揚中國圍棋”,規則自然是“座子制”。現代圍棋,其實就是日本的圍棋,與中國圍棋沒有高下之分——規則不同,只是當時中國太過衰弱,乃使日本圍棋成了現代圍棋,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現在,我有這個能力,自然要盡一分力量,就私人捐了五萬圓,舉辦了廬山圍棋賽。其中,費用一萬五,總獎金三萬五。由於獎金豐厚,參賽人數眾多,所以分成初賽和複賽,一律實行淘汰賽。進入複賽後,對局有對局費——勝者:敗者=3:1,最後,冠軍被稱為“天元”,意為第一,獨得獎金一萬五元——這是個大數目,當時北京的普通人家年收入也就100~200圓。我不懂圍棋,也只參加了開幕,作了五分鐘講話。但聽人說,參賽者水平不高,國家衰弱至此,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賽後,我宣佈廬山圍棋賽將每年舉辦一次。想必以後學習圍棋的人會越來越多,自然水平也會有所提高。
我注意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兩次勝會的參加者,許多都穿著漢服來——此漢服並不都是漢朝的服飾。辛亥以後,許多人覺得都革命了,應該穿自己的服裝。但是,中國的朝代較多,哪個算是自己的服裝,誰也說不清。於是,一時間穿什麼樣的都有,有人連戲服都穿上了^o^。那時候,王雪松初辦《安徽時報》,老琢磨要採訪我,以增加知名度。我知道《時報》的招牌是‘客觀公正’,肯定不會光給我唱讚歌,就一直推脫。偶然,就說起了亂穿衣,我說,乾脆每件衣服做一件,拍成照片,輔以簡單的文字說明,讓讀者選個‘漢服’出來,不就完了。
言者無意,聽者有心。王雪松回去後,覺得這裡面大有文章可作,一定有許多人會感興趣,便出頭組織了這個“民主票選漢服”活動。又是“民主”,又是“漢服”,這麼流行的話題,吸引了許多人的注意。王雪松聯合了《申報》、《大公報》等多家知名報紙,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在年初選定了漢服。漢服是一種禮服,主要是在比較嚴肅莊重,或喜慶等重要場合穿著。一共選定了三種:漢代的婚禮服、唐代的盛裝和宋代的文士服——我個人以為,讀者完全是在選則‘美服’,哪個漂亮選哪個。漢代的婚禮服最莊重美觀,只有比較隆重的正式場合穿,在喪禮時,需要把紅色的領子換成銀白色,所以領子可以被做成活領。唐代的盛裝一般是在酒會等場合穿著,汗,感覺比西式還要開放。而宋代的文士服就比較隨便了,有人在郊遊的時候,就穿一身宋代的文士服。青衫大袖,蛾冠博帶,飄逸瀟灑,很適合泡MM的。選好“漢服”後,各家報紙又對“漢服”製作,進行了詳細的圖解說明。所以,“漢服”很快就在南方流行起來,並傳播到北方去。後來,袁世凱就任民國總統時,就穿了一身“漢服”進行了宣誓就職。
至於日常服裝,安徽流行厚棉布作的短衣長褲,當然不會像中華武協規定服裝那麼寬鬆,只是類似後來的休閒裝。北方穿什麼的都有,南方以安徽裝和中山裝為主。一般,傾向革命的,喜歡穿中山裝,傾向改良的喜歡安徽裝。
此外,還有辮子和裹腳。安徽不禁辮子——“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只是提倡漢人留漢發,類似道士的髮髻。但是,與之截然不同的是,安徽嚴禁裹腳,一經發現,就會被罰,嚴重的還會被判刑。因之被判刑的第一人,是安慶的陳尚堂。
陳尚堂是安慶本地人,曾在最後一次科舉裡中過舉,是出了名的道學先生。在被法院多次要求放腳後,仍然不遵守,強制其幼女裹腳。
“裹腳”這事情是很殘忍的,需要把人的腳骨折斷,然後彎回去,用長布緊緊的裹在一起。被裹腳的人,基本就等於是個殘廢,連稍遠的路也無法走。
陳尚堂留著大辯子,在法庭之上搖頭晃腦,引經據典,侃侃而談:“裹腳”是如何如何好,都是為了女兒好。法官遂問:“那孔子的夫人,是裹腳的了?”陳尚堂猶豫一下,說:“嗯,是吧。”法官又問:“那孟子的妻女,也是了?”陳尚堂說:“應是。”法官又問:“那秦漢的女子都如是?”陳尚堂道:“正是。”
法官怒道:“荒唐!你也是個讀書人,不知道就說不知道,胡扯什麼?‘裹腳’出現在宋時,興盛於元,異族暴虐,減少女子外出,乃不得以而為之。”
法官又問:“你為何留辯子?”陳尚堂小聲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法官笑道:“那女子的‘身體髮膚’,非‘受之父母’。”
此事早已經形成一套歪理,無非是你言東我言西,專門挑對自己有利的說。但是,說起講歪理,學法律的職業就是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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