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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仗不利。可是,波斯人不等滿月就要打來了。
不過,雅典人也有他們的有利條件。
雅典人的兵役制度,根據公元前600年左右著名政治家梭倫制定的法律,分成四等:第一等是最有錢的人,擔任軍隊中的領導職位。第二等從鄉村貴族中選拔,組成騎兵。第三等是富有的農民和手工業作坊主。他們自費購買兵器和甲冑,充當重甲兵,使用的武器是一根2米長的沉重標槍、一把希臘短刀和一面金屬盾牌,全副甲冑和武器重30多公斤。第四等包括貧窮的手工業者、小土地所有者。他們有的成為陸軍中的輕甲兵,武器是普通的標槍和弓箭;有的充當戰船上的划槳手。雅典的軍隊就是由這四部分人組成,他們都決心為保衛自己的家鄉而戰。波斯兵主要是由奴隸和用錢僱來的外國人(大部分是被征服的希臘人)倉促組成的,紀律鬆弛,士氣低落。從質量上講,雅典軍隊無論是士氣、武器裝備和作戰能力,都比波斯軍隊要強得多。
雅典軍隊的戰術也比波斯先進。雅典採取以重甲兵為主力的方陣隊形。戰鬥時,手執長矛、盾牌的步兵組成密集行列向前衝鋒,兩翼由輕甲兵和騎兵掩護。這種隊形的攻擊力很強。波斯人的編隊是千人、百人、十人一股,不是一個整體。步兵、騎兵沒有統一指揮,各自為戰。波斯的精銳部隊僅僅是國王的御林軍,包括號稱百戰百勝的步兵1萬人,長槍步兵1000人,長槍騎兵1000人。
波斯人把戰場選擇在離雅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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