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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歲,正值性格初成的時候;無論是男還是女,都會在這個年齡褪去孩子特有的稚嫩,三觀隱顯,開始擁有自己**的思維與原則。

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或早或晚都會經歷這一步;比如十三郎,十二歲已在深山搏殺六年,巧遇塔山改換命運,自此走上另一條路。

林濤呢?

他是個聰明孩子,一個乖孩子,一個十二歲尚未走出襁褓的乖孩子。

對生活在修真世界裡的大多數人來說,殺人這種事情並不陌生;林濤不同,出身官宦,時代書香,嚴父慈母,家教威嚴,嗜好書法,無論從哪個角度,殺人與他之間的距離都太過遙遠,過於血腥殘忍。

由此思索,十三郎帶有蠱惑的問話......似有些惡毒!

小少爺很困惑,不明白老師今天是怎麼了,同時他還覺得惶恐,不是害怕十三郎,而是害怕自己犯錯,或已經犯了錯。

十三郎知道他怎麼想,又問道:“沒殺過人,那你有沒有殺雞?”

“噗!”

小少爺笑起來,心裡想老師原來是和自己開玩笑;然而當他看著十三郎的眼睛,發現老師的目光中沒有絲毫戲謔,唯有平靜與一絲憐惜的時候,小少爺便知道,自己錯了。

林濤的膽子不大,但是夠聰明,他明白老師不是和自己開玩笑,而是異常嚴肅地提問,或有可能是提醒。他不明白這是為什麼,於是便有些憤怒,心裡想我是學字不是學做屠夫,為什麼要懂得殺人。

少爺自有少爺的傲氣。小少爺的膽子不夠大,但他的地位在那裡擺著,反之十三郎只是個落魄書生,若認為這麼容易誘拐一個有著良好家教的少爺,未免太不把官家放在眼裡。

他將殺雞這個羞辱性的問題拋開。說道:“學生沒有沾過血,但我見過......老師殺過人嗎?”

這是反擊,對一個孩子來講很有勇氣,尤其是小少爺性子裡確有怯弱的一面,更加不易。

十三郎笑了笑,誠懇回答道:“殺過。”

小少爺微微一愣。擰眉說道:“多少?”

十三郎沒有計較他的嘲諷意味,回答道:“很多。”

小少爺仍不服,追問道:“很多是多少?”

十三郎平靜回答道:“超過十萬。”

“噗!哈哈!”小少爺又笑了,比剛才笑得更徹底,也更大聲;不光他笑,無論誰聽到這句話都要大笑。恨不得笑死自己。

十三郎靜靜地望著小少爺,沒有打斷沒有喝斥,也沒有釋放什麼威壓森嚴,只有平靜。

“殺死十萬人,哈哈......就算十萬只螞蟻......”

小少爺前仰後合,實在憋不住心中荒謬,索性一屁股坐在雪地裡。渾身抖個不停。老實講他未必真正理解十萬人是什麼概念,但他知道那是很多人,多到數都數不過來,更不要說殺光。

笑來笑去,老師一直沒什麼反應,目光平靜而淡漠,目光看不到一絲漣漪;小少爺漸漸覺得沒什麼意思,遂收斂住笑意,喘著氣辛苦說道:“老師的意思,是不是要寫好字。就必須學會殺人?”

出乎他的意料,十三郎搖搖頭,說道:“那倒不是。殺人與寫字是兩碼事,不可混為一談。”

匕首歸鞘,十三郎將它還給笑少爺。說道:“一樣的道理,殺人時刀就是刀,寫字時刀變成筆,不可混為一談。”

小少爺再次迷糊,說道:“老師剛才教導學生,用刀寫字的時候,不可以拿它當筆看待。現在又說刀變成筆......”

十三郎說道:“我想讓你明白的是,刀是殺人之器,不是用來寫字。”

山是山,水是水,山不是山,水不是水,這樣的道理對小少爺來講過於玄奧;十三郎沒打算一次把話題挑得太明白,說道:“這把刀是寶物,你為什麼不喜歡?”

小少爺正為剛才的話題感到困惑,聞言想也不想回答道:“正如老師所講,刀主殺戮,越是好刀殺人越厲害,學生當然不喜歡。”

十三郎想了想,說道:“你父親難道沒有告訴過你,器無好惡,在於執掌之手的道理?”

以林大人的學識,沒有理由連這樣淺顯的道理都不懂;同樣的,以其心性既然贈刀於愛子,更沒有理由不教導他守心為善。小少爺畢竟是個男孩子,天性便帶有好武的一面,偏偏厭惡這把匕首到如此程度,十三郎不能不疑惑。

小少爺顯然思索過這個問題,早就形成自己的看法,見問立答,說道:“學生不喜歡殺人,不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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