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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去,看他變成了惡魔卻也生不出憎恨之心。
只能嘆一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或許也隱藏著可憐之處。
律浮生讓她看到了一個男人的一生,便是這般的場景。
他記不得自己的名字了,因為很小的時候他的家便毀了,在他的印象之中只有哭喊聲和熊熊烈火。
早先的記憶只是零星的碎片,再怎麼拼湊也湊不成完整的畫面。
記憶比較清朗的時候他便開始流浪了。
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夏天赤著腳冬天也赤著腳,在泔水桶裡翻東西添肚子,偷狗碗裡的食物。
他大字不識一個,也不知誰先開始叫他狗子,他這一輩子就都叫狗子。
狗子長的很醜,露在破爛衣衫外的面板上有許多燒傷的痕跡,臉上也沒能倖免。
就算他用蓬亂的、長滿了蝨子的頭髮遮擋著並深深的垂下頭去,每一個人看到他的眼神之中還是充滿了嫌棄。
通常情況下沒等他近身,棍棒石頭什麼的就招呼過來了。
“滾開,癩皮狗!”
大家都這麼罵他。
因為他有一塊頭皮露在外面,說什麼也長不出頭髮來。
他很容易生病,經常蜷縮在骯髒的巷子裡發抖咳嗽,夏天生癤子,冬天生凍瘡,身上總是長著很多紅腫的膿包,散發出陣陣異味。
他本身就很臭,很髒,因為那些膿瘡,他便更臭更髒。
後來他知道沒有一個人會同情他可憐他,也不會把剩飯剩菜施捨給他,他便鑽進了山窩子裡,抓到什麼吃什麼。
蛇蟲鼠蟻都是他的美食。
沒有肉了,他還可以吃草。
有些動物受了傷後會自己找到辦法療傷,他便也學會了,嚼了草藥敷在自己潰爛的膿瘡之上。
慢慢的他似乎好起來了,身上的傷疤不再潰爛,也不會時不時便病倒在地,因為莫明的疼痛而翻滾哀嚎。
他碰到最好的人是一個遊方的和尚。
和尚把自己身上的乾糧都給了他,給了他一瓶藥,還給了他一件粗布僧袍。
那是他穿過的第一件完好的衣裳,雖然衣裳上打了補丁,但是看起來很齊整。
從此以後他便只穿僧袍。
喝酒吃肉時穿僧袍,殺人的時候也穿僧袍。
他還給自己剃了個光頭,以致於後來他的惡名便被稱為修羅和尚。
他第一次殺人是為了救人。
不知哪裡的小混混捉住了個上山採藥的村姑,當下便要剝了姑娘的衣裳行些不軌之事。
他也在採藥,恰巧聽到了姑娘的呼救聲,當時也沒多想,手裡抓著兩塊石頭就衝了上去。
他不會功夫,卻有著野獸的兇蠻,除了手腳之外,只要能動的地方都能成為武器。
他砸碎了其中一個的腦袋,咬開了另一個的脖子,下意識喝下了滾燙的鮮血。
他習慣了,以前碰到大些的獸類,兔啊鹿啊到後來的狼,他都是這麼幹的。
直接咬破頸側喝血。
等他醒悟過來自己喝的是人血的時候,村姑已經嚇的暈死過去了。
被他嚇的。
他歪著頭盯著村姑看了一陣,舔了舔唇角的鮮血,有些惋惜的看著混混的屍體轉身走了。
他還記得自己是人,不能吃同類的肉喝同類的血,否則便與野獸沒有區別了。
他回到自己的窩裡。
窩裡還有兩隻幼狼,他殺了它們的爹孃,然後把它們留在了身邊作伴。
半夜的時候,他聽到漫山遍野的喧譁聲。
走出狼窩,他看到了星星點點的火把拉了好長的一條線。
有人在狂喊,有人在打鑼,熱熱鬧鬧向著他的方向靠了過來。
他下意識的便察覺到這些人是為他而來的,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他還是一邊一個挾著那兩隻幼狼竄進了更深的林子裡。
逃竄中偶然的一回頭,他似乎看見了被他救下的那個姑娘。
姑娘身上包裹著半條氈子,正瑟瑟發抖的跟身邊的人說著話。
他又歪著頭看了姑娘一會兒,轉身飛快的離開了那座山頭。
幾年後他又回來了,領了十幾個凶神惡煞的漢子佔山為王,山叫狗山,他人身邊卻跟著兩條兇悍的大青狼。
他把那個姑娘給抓了回來。
他問:“是不是你帶人來抓我的?”
當時的他是個黑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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