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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還剩著半碗幹炒黃豆。妖王就著床邊點著的燈燭,左手拿著一卷經文在手,又伸出右手從木碗裡抓起一小把炒熟的黃豆,一顆一顆的丟進嘴裡,嚼的嘎巴嘎巴響。
這炒黃豆是這個妖王自幼起便最愛之食,一天不吃就心慌。這下了界後,他架子極大,黃豆是小妖們一顆一顆的精心挑選過,必須得顆顆飽滿,大小如一,然後架起一口大鍋,下面生好火,妖王便興致勃勃的自己動手炒黃豆。人家也就這個愛好。
話說妖王一邊吃炒黃豆一邊翻看經書正在愜意時,突然一聽這話,高興得一拍大腿,興奮的說道:“有心人,終不負,總算是來了!取我袈裟來!”
“佛爺莫急,唐朝的和尚離這還有兩百來裡。”
“什麼?兩百里!”妖王剛一冒起來的興頭如同被一盆冷水給澆滅了,他捻起一顆豆子原本想準備放到嘴裡,最後卻是氣得將手裡的一把豆子砸了過去,怒罵道:“混賬,還有二十里了再叫我。難不成,你要我立首等他不成?!”
這妖王什麼都受的,就是受不得氣。
上次玄奘取經團隊和妖魔團隊在金皘山大戰了一場後,原本在打唐僧肉主意的妖魔鬼怪退散了不少,但是依然有大妖對著唐僧等的是望眼欲穿。
這世間之事原本就如此,如果只要是擺明了風險和收益,大家就都能理智的計算風險成本來進行活動,那麼人間王國只需要頒佈一部法典,天下皆遵,便能開得萬世太平。
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從古自今,以至於再往後千百年,無論犯罪風險多大,只要有足夠的誘惑,永遠不缺亡命之徒。唐僧肉也是如此,越是不容易吃到,越具有挑戰,變相的反而證明了傳言的真實性。假如傳聞不是真的,那你們為什麼不把唐僧拿來與我們煮了吃了。
很不巧,世間很多事情是無法證偽,無法自辯的。
玄奘一行用了兩三天,才終於攀上高山頂,順著山頂朝著西邊走,又走了幾十里路,忽然見到遠處有一片樓臺殿閣,遠遠的望去,只見是祥光藹藹,彩霧紛紛,仔細一聽,隱隱約約還有鐘磬頌念聲傳來。
玄奘騎在馬上,遙遙遠望,他對寺廟建築格局即為熟悉,哪怕只是遠遠一看,也便能看出來,那是一片寺院。於是玄奘指著那片寺院,對著幾個徒弟說道:“徒兒們,今日我們加快一些腳力,晚些時候趕到這寺中落腳。”
眾人一聽,不由得加快了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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