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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當官的在三時季節不理事而造成農民荒廢農業,就是在要百姓的命,把他們往死路上趕。
勸課農桑的具體措施是:一、各州郡縣,年初要敦促百姓無論長幼凡是能夠操作農具的人全部去耕田,及時耕種,不能耽誤了農時。二、下種完了,還要敦促大家搞好田間管理,鋤草施肥澆水一樣不能少,等到了麥子熟蠶成繭的收穫季節,同樣要老少出力,男女同做去搶收,搶手就像救援落水的人、救火、賊寇將至時一樣緊急,只有這樣才能使農夫一年的耕種有收穫,蠶婦的勞動看到成果。
三、有的人家缺乏勞動力,有的人家沒有耕牛,應該勸他們相互幫忙,互通有無,共同有個好收成。四、農作的空隙,趕上陰雨天不能下地幹活的時候,可以引導大家可以種桑植果、種菜修園、養雞養豬發展副業輔助主業。
五、若是有遊手好閒,早歸晚出,好逸惡勞,四體不勤的人,正長把名字報到郡縣,太守縣令根據情況嚴厲處罰,罰一儆百。這五條是賢明的宰守應該做的事情。另外,蘇綽還對官員們的日常政務提出了要求。
為政不能過於瑣碎,過於瑣碎了百姓就覺得太煩。勸課也不能太簡單,太簡單了百姓就會懈怠。善於為政的一定會簡凡適中。詩經說:不剛不柔,佈政優優,百祿是求。
這就是蘇綽制定的發展國家經濟支柱產業—農業的綱領性指導檔案,檔案講得非常具體,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的確是各級官員發展農業生產的指南。但是。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政策再好必須靠優秀的官吏來執行,那麼當時的選官制度能把好官選上來嗎?
答案是否定的,自魏晉以來,官員選拔任用制度是九品中正制。由各級官員和專門的人才辦推薦德才兼備的人做官,但是正如歪嘴和尚唸經,過於主觀的推薦設計給謀取私利的人鑽了空子,職位成為官員的私物,由此造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準貴族階層的出現,世家大族把持朝政。門第成為選官第一條件。
你再有才,出身寒微同樣不得重用,你再愚笨,只要出身高門,政府的大門依然向你敞開著。靠這種人執政。蘇綽的敦教化、盡地利必然會成為一紙空文,蘇綽對此有清醒的認識。
因此,六條詔書的第四條專門就選官提出了新的觀點。事實上,當時的有識之士早已對門閥制度的危害有所認識,在東魏,渤海王世子高澄已經開始了以反腐為旗幟的打老虎行動,他親自主持吏部,把一大批賢能之人充到了各級政府要害部門。
左廂大都督李虎明確表示反對。李虎。字文彬,也是賀拔嶽武川老鄉會的一名重要成員。按照李家的族譜,他們家出自世家大族隴西李氏。李虎的祖父李熙起家金門鎮將,以良家子鎮武川,從此在武川安家,他的父親李天賜做過武川鎮的下級軍官,李虎少有大志,喜讀書。善騎射,為人輕財仗義。深受賀拔嶽的喜愛,很早就跟在賀拔嶽左右。曾經跟隨賀拔嶽平定元顥獲取了爵位,後賀拔嶽經略關中,李虎以功授......標記一下,以後慢慢看。這段歷史對以後的隋唐有深遠的影響
六條詔書第四條:擢賢良。(任賢用能,與網上流傳的蘇綽用貪官的謬論大不相同,那個是如真包換的假冒偽劣產品)蘇綽向魏晉以來主流的選官制度開刀了。
蘇綽認為,民眾就是一盤散沙,他們沒有能力搞什麼自治(民主鬥士不樂意了,蘇綽就一古人,甭跟他較勁),所以需要有人來進行管理,擁立君主就是為了管理百姓,但是被管理的人太多,事務太繁忙,君主能力再大水平再高也忙不過來,為解決這個問題君主設定了大臣的職位來協助自己,上至朝廷,下至郡國,得到賢明大臣的協助就會大治,失去賢臣的幫助就會大亂,這是再自然不過的道理,無論經歷多少君王的更迭都不能改變這樣的規律。
再看看當前的現狀,刺史守令下邊都有一幫子具體辦事的下屬官吏,他們是幫助長官統治一方的。刺史府官由朝廷任命,州吏以下則由長官自己設定。
長久以來,州郡大吏只看門第資歷,不管本人是否賢良,末曹小吏只看文筆不管其人品。先不說蘇綽對統治集團存在的必要性所進行的辯護對不對,也不說他針對吏員不針對宰守是不是有侷限性,僅就他觀察到的官員選擇胥吏的做法而言,可以說後果很嚴重,卻是有漢以來的通行做法。
(事實上,蘇綽避重就輕只是談到州吏以下官員的問題主要是為了減輕各級官員們對改革的阻力,事實上,朝廷大員的選拔任命何嘗不是這樣一種模式,不過,如果直接指出了,不但有打擊一大片之嫌,甚至觸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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