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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你們村的村長(里正)叫你去幹活的時候,你可以很神氣的告訴他老子交了“絹”,今年不用幹活,村長雖說比你官大,也不能說啥,只能灰溜溜的走開,到下一家,如果還是這種情況,村長只能很無奈的說:“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都學懶了。”

實行以絹代役的制度,有的史學家說是統治者變相的對老百姓進行剝削,我不否認這樣的觀點,但是我們在持批判的觀點看待問題的時候,也不要忘記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問題。實行以絹代役,對於朝廷來說,沒有事情的時候可以增加財政收入,有了事情,又可以讓老百姓服勞役;對於老百姓來說,不想服勞役就交絹,想服勞役就去幹活。

絹代役是一種歷史的進步,這一點毋庸置疑。這樣一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是有了保障,只要不遇見什麼大的自然災害(旱災、水災、蝗災),一年忙到頭,生活也還過的去,每天早上給自己打打氣,努力幹活,積極勞動,爭取早日奔小康。

相對比而言,當官的生活則是要比老百姓們強的多,無論在哪個時代,公務員都是首選的高待遇的工作,只要不遇上朱元璋那樣的老闆,公務員是沒什麼高風險的。

在唐代,官員的待遇很高,承襲隋朝的制度,官吏都是會授予土地的,而且無論是退休,還是死去,土地政府都不收回,可以做為永業田傳給子孫。

從一品大員往下直到九品芝麻官逐漸遞減,當朝一品授田一百六十傾,到九品只有二頃,雖然官小地少。但是足以安身立命,光宗耀祖,所以一代又一代的讀書人。前仆後繼,奮勇前進。走向了高考的獨木橋(古代的科舉)。

在唐代開國之初,李淵為了表示對開國功臣的酬勞,賜予了一些功勳宿將們土地,稱為“賜田”,例如李淵的鐵哥們裴寂,被賜良田千頃。

無論是賜田和授田都是官吏地主們的私有土地,是永遠不收回的,但是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而官吏卻是一年比你年增長,到後來政府掌握的土地越來越少,大都成為了地主的私有土地,均田制也就是隨之崩潰了。

但是這都是後話,在建國之初,推行均田制的時候,李淵還是很有信心的,他相信這個制度能夠緩和階級矛盾,有利於國家休養生息,有利於百姓安居樂業。重新過著穩定安寧的生活,事實也似乎是如此。當然了,均田制真正的執行中的弊端也是不容忽略的。

在我們今天有的省份庶女狂後最新章節。土地多人口少,每個人分的土地就多,例如東北;有的省份土地少,人口多,每個人分的土地非常的少,也許都不到黑龍江的一半,例如中原各省,東南沿海各省。在唐代,也發生了這種情況。雖然地理位置和現在是不相同,情況卻是差不多。在唐代這兩種省份都有他的專有名詞,像浙江這樣的省份叫“狹鄉”。像黑龍江這樣的省份叫“寬鄉”。

政府規定每丁授田一百畝,但是在“狹鄉”,常常每丁授不滿一百畝土地,而且連規定的一半土地都授不上,不是不想授,而是實在沒有土地,於是政府鼓勵“狹鄉”的人口向“寬鄉”轉移,而且提出了相應的獎勵政策,這就和清代的“闖關東”有點相似了。

當時規定,從自願“狹鄉”遷往“寬鄉”的,去離居住地三百里以外,

免除一年的賦稅;去離居住地一千里以外,免除三年的賦稅。這是“狹鄉”的情況,那麼“寬鄉”的情況是不是能比“狹鄉”更好呢?畢竟“寬鄉”人口小,土地多,政府還規定,在“寬鄉”的農戶可以自己開墾土地,超過一百畝也沒有關係,只要你向長官打個報告,地就歸你種。

在初期,“寬鄉”的情況確實比“狹鄉”要好的多,不止土地一百畝全部到賬,而且任由自己開墾土地,由自己耕種,但是後期,隨著均田制的發展,即使是在“寬鄉”也發生了授田不足的情況。

官員所分配的永業田也有不足額授田的,而且所缺的不是一畝兩畝,缺少一半以上都是正常,這就可以理解了,公務員這個待遇高的群體都受到這樣的待遇,更何況普通的老百姓呢?主要的原因是當時朝廷掌握的土地不是無限的,是有限的,早晚有發完的一天,不夠了,怎麼辦?

不發唄,於是無論是官員還是“狹鄉”、“寬鄉”的老百姓都遇到了授田不足的情況。據現有史料分析,當時還是有不少的土地掌握在世家大族手中,根本不在朝廷的控制之下,更無權支配其使用,李淵雖然採取了抑制土地兼併的政策,但是始終無法從世家大族手中奪取土地。

口分田是要收回的,禁止私自買賣,那樣是犯法的,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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