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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啟用肅政臺侍御史,他向武后上書辭謝,並以鹿喻己:“臣聽說,一頭鹿雖然還在山林裡奔跑著,
但命中早已註定要成為宴席上的菜餚,這是時勢的自然啊!陛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一旦不合陛下的心意,定會因此而死了。”
言下之意,守正行法是我不能改變的秉性,我要堅持這樣做,就不能滿足你的心意,因此,我只能辭官不幹。武后對徐有功的辭呈並不感到意外。
這個不怕貶官、不怕殺頭、置生死於度外的大臣,從任司刑丞那時起,就不只一次敢於同自己爭曲直論是非。武后最終看重徐有功,是他替含冤無辜者據理力爭,先後三次被判死刑,將要臨刑,泰然自若,面無憂色;赦免了他,也並不欣喜。
這次是在徐有功免官之後被重新啟用,意在避免埋沒這一難得的人才,更好地發揮他的作用。沒有想到徐有功免官為民之後,性格使然,從啟用開始,就要同武后較真。
徐有功是國子博士徐文遠之孫,考中明經科,多次授任為蒲州司法參軍,繼承封爵為東莞男。
徐有功免官,源於徐有功任秋官郎中時,秋宮侍郎周興將一份案載原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謀反的案卷交徐有功閱,並稱司刑寺已判該兩兄弟為謀反罪。
徐有功看完案卷後認為,把李仁褒兄弟倆練武比箭作為叛逆謀反的證據,是為冤枉,應該馬上糾正!
周興不但不予以糾正,反而上奏武皇,言徐有功心懷叵測,並引經據典。說明徐有功附下罔上,有意袒護謀反之賊,正合死罪。請求武皇將徐有功下獄查審。
武皇雖不滿意徐有功的一些言行,但卻對徐有功的正直與才幹甚為欣賞。因此,她要保護徐有功,於是便下詔:“禁止逮捕審訊徐有功,免他的官職。”
徐有功免官時只是一個從六品的小官,但武皇對徐有功卻十分地瞭解,這既歸功於徐有功的才華和政績,也在於徐有功鮮明的個性。
早在任蒲州司法參軍期間,徐有功“力求寬仁。從不輕易動用刑訊,也不輕易判人笞杖刑”,而用教化的辦法啟迪案犯悔悟自新。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感動,稱徐有功為“徐無杖”。
徐有功三年任滿,竟沒有一次在審判案犯時用了杖罰的。因而“徐無杖”之名也就越傳越響,傳到了京城長安,也傳到武后那裡。
武后對徐有功的仁政並不在意,她看中的是徐有功的智慧和心懷。永昌元年,徐有功被宣詔進京,擔任起司刑寺丞的重要職務。
其時。武周革命如火如荼,為剷除異己,武后使用周興、來俊臣等大批酷吏。構陷無辜事件時有發生,公卿震恐,莫感正言,
唯有徐有功挺身而出,常於殿前論奏曲直,多次受到武后斥責,徐有功神色不撓,爭之彌切。之後,徐有功尋轉秋宮員外郎。轉郎中。
朝廷設銅匭收集密告,一個叫馮敬同的人。他投狀告魏州貴鄉縣縣尉顏餘慶曾與去年起兵被殺的李衝共同謀反。武后令中侍御史來俊臣審理此案。
顏餘慶被逮至長安後,來俊臣強逼顏餘慶承認是李衝謀反同黨。顏餘慶大喊冤枉,經過他的嚴刑逼供,無奈顏餘慶只得認罪寫了供狀:“與李衝通同謀反”。
來俊臣見顏餘慶認罪,便上奏武后。武后御閱認可後,令來俊臣將此案轉交司刑寺正式判刑。接顏餘慶案的是新上任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細閱了案卷,覺得顏餘慶雖已承認“與李衝通同謀反”,但罪證卻不足。
為了減輕顏的罪名,他查閱了武皇當年發的《永昌赦令》,發現“魁首”和“支黨”字樣,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顏餘慶為李衝謀反案的“支黨”,流放三千里,讓顏餘慶免去死罪。
這一判決,不但來俊臣大為惱火,也令其他幾位參與此案審判的官員的不滿,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皇,請求將顏餘慶按謀反魁首處斬,家口籍沒。
武后准奏下敕。然而徐有功卻硬著頭皮向武后進諫:“顏餘慶一案請陛下再加斟酌定案。
顏餘慶違法替李衝收私債,又通書信,與李衝確有一些關係,然對照陛下已釋出《永昌赦令》,顏餘慶也只是一個漏網的支黨而已。
因此根據赦令應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復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對天下人?我聖朝決不能這般行事。”武后聽後大為不滿,反問徐有功道:“照你說,何為魁首?”徐有功沉著回答:“魁是大帥,首是原謀。”
武后再問:“顏餘慶難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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