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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倩茂不是身穿,她是胎穿。
換個說法就是,她雖然上輩子擱現代社會里待過,但這一世也是個本世界長大的土著姑娘。
也正因為並非半路出家,所以她很瞭解這個時代的規矩。
那就是……沒有規矩!
剛剛經歷過亂世,禮儀也好,廉恥也罷,都處於百廢待興的狀態。
最鮮明的例子就是,開國功臣們先前集體換老婆事件。
這體面嗎?
當然不體面啊!
擱在王朝盛世,這是完全不可想象,要被言官罵爛的程度。
但是在皇后這個本朝頂配糟糠之妻站出來發話之前,有人吭過聲嗎?
沒有!
這群跟隨皇帝打天下的大老粗,受過正統文化教育的都少,腿才剛從泥地裡拔/出來,他們懂什麼禮儀和規矩啊!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家風這玩意兒都得是王朝建立兩三代之後才能薰陶出來的。
所以徐倩茂非常明白應該怎樣經營自己的人生。
剛剛經歷過亂世,道德對於世人的束縛可能正處於近百年來的最低點,這誠然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思想的解放。
譬如在先前連年戰亂、山匪隨時都有可能上門的情況下,在底層百姓當中,女子纏足自然而然的就被廢止了。
這時候跑不快,是真的會死人的!
而先代所流傳的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時候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削弱。
還是那句話,人都活不下去了,誰還記得守節是個什麼玩意兒啊!
徐倩茂打小在一座小城裡長大,在彼處堪稱是公主一樣的人物,略微大一點的時候,鄉紳家的太太倒是考慮過要不要給她纏足——畢竟是徐將軍家的女兒,跟尋常的鄉下女孩兒可不一樣。
人家是真的要嫁入高門的。
要是將來因為一雙大腳而影響了婚事,怕不是會恨他們呢。
徐倩茂聽說這事兒給驚出來一身白毛汗,馬上就給否了,然後趕緊給親爹寫信,吹了一通親爹的彩虹屁。
說雖然沒見過他,但是卻知道他是聞名於世的大英雄,自己將來想像爹一樣出征疆場,問能不能派個人來指點自己功夫。
最後才抱怨說自己怕疼,不纏足。
她娘跟她奶奶都沒纏足呢,為什麼她要纏?
她爹哪兒想得到女兒以後嫁人那麼遠啊,對纏足這回事也不怎麼理解——他先前就是個平頭百姓,都沒見過纏足的女人!
後來娶的唐氏出身不俗,倒是纏了足,房裡情濃的時候也解開看過——說實話真不好看啊!
說他是山豬吃不了細糠他也認了,好好的腳扭成那樣,有什麼看頭?
女人嘛,能生兒子,身段窈窕,臉蛋漂亮就夠了唄!
魏國公在這方面很佛系。
大女兒不想纏足,那就別纏了,反正纏了也不好看。
繼妻想給小女兒纏足,行吧,你自己親閨女,你樂意纏就纏,我也不管。
倒是大女兒有志向學武,叫他有點高興,覺得這是虎父無犬女。
而唐氏唯恐他起意把那個野丫頭接回來,又樂得見她自己傻乎乎的在婚嫁市場上貶值,當然也欣然促成此事。
要說帶兵打仗,十個唐氏捆起來都比不過魏國公,但要說對於未來社會趨勢的發展和走向,先天的出身所致,便是唐氏要勝過魏國公了。
她看得很清楚,天下初定的時候,大腳女人亦或者說是那些相貌平凡、舉止粗鄙的命婦還有些容身之處,但是伴隨著時間的發展和王朝進度的演進,這些人是註定要被淘汰掉的!
一個女孩子沒有父母教養,在鄉下長大,大字不識幾個,沒有纏過腳,還整天舞槍弄棒,誰會要這種兒媳婦呀!
聽說相貌也極一般。
是以唐氏不僅不反對徐倩茂學武,還非常支援,讓丈夫派了幾十個人過去,耍棍的、用槍的、玩刀的應有盡有,只怕不能滿足徐倩茂的需要。
就這麼霍霍自己的名聲吧,別來礙我的眼了。
唐氏這樣想。
想要一顆糖,結果收到了豪華大禮包的徐倩茂:“……”
小小的反思了一下自己先前對於後媽的諸多揣測。
我後媽這個人,還怪好的嘞。
徐倩茂上輩子的體能就很不錯,格鬥很強,不然也不能當刑警。
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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