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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子凡的屋裡無師自通地學會了許多東西,一切所謂e時代的知識點與流行面。

子凡每天開開心心地上下班,像是很高興屋中多了個美麗似我的女子。這似乎是神話故事裡的情節,書生於郊外撿了名仙女回來,從此為他洗衣做飯,其樂融融。可是,我不是仙女,我半點仙法也沒有。我只是不老不死,其餘與平常人幾乎一樣,也需吃飯睡覺也有痛感倦意,不會呼風喚雨不能點石成金。我只是一名柔弱女子。我無法在子凡下班前作法於鍋上變出熱騰騰的噴香飯菜;也無法令他的抽屜一夜間裝滿金銀財寶;我也不會化作一縷煙藏在一隻大的田螺裡;不會變作一尾魚躲在水缸中。我白天坐在凳子上,晚上睡那張唯一的床。而子凡自我來後把沙發當作了他的床,每天下班趕著買菜回來做飯給我吃,用他微薄的薪水養我。新的神話裡故事已顛倒。

其實我不是很懶,我只是很忙,忙著學新的東西以儘快融入現在這個世界。此外還有一點,我感覺我的身體愈來虛弱了,每重生一趟我唇上的血色會消褪一些,千年前我仍是如絳紅唇,如今卻是似紙一般白,且我精力明顯地不如從前充沛,現在我覺得我有點象那個叫林黛玉的女子,而曾經我有些討厭她的病怏怏。

子凡把我照顧得無微不至,我知道這不是他前輩子欠我的,前輩子我未對誰人有過似海恩惠。子凡對我好是因喜歡我,我清楚,在我頭一回對他微微一笑的那一瞬他就喜歡上我,他的瞳孔與他的心臟出賣了他。而我呢,我可喜歡子凡?答案是不容置疑的否定。你可曾見過一個千年妖精會喜歡上什麼人?我,是不會的!人類的生命如此短暫,流星一掠間便要逝去,且他的青春更是有限,很快地便會老去醜去,以我永恆的青春與美麗去愛一個凡人?可能麼?

不要指責我的自私。自私是千年前向人類學的,而他們的遺傳因子也很好地把這一點留傳至今。自私,不獨妖精的生命裡有。

我依附著子凡的生命渡過了我最初的重生,然後在我覺得自己已可以獨立時,我決意離開子凡。

走的那日是陰天,沒有太陽也不曾下雨,風沉沉地吹,我的長髮拂在臉上,子凡伸手為我理開亂髮,低低說:“我知道留不住你,可是,能否不要忘記我?”我嫣然一笑,輕輕點頭。子凡眸子裡透出一絲光亮,卻擠不出一絲笑容。我轉身而去的那一瞬,手背上重重地接住了一顆晶瑩的液滴,天上無雨,我想這大概是子凡的淚。然而,留一顆淚在我手上,又有什麼意義。

我也租了一套一室一廳,卻比子凡那套豪華舒適許多。我愛奢侈享受。妖精無甚大志,不欲於紅塵中爭名奪利,雖人們稱此為有上進心;妖精不想遺臭萬年亦不希翼流芳百世——有何意義?妖精已活了千年,看世間風流人物來來去去,江山代有才人出,然百年之後卻仍僅是一抔黃土一堆殘骨。多少人記住又如何?無生命的骨骸骨灰會有感應?真是無聊呵!有些人說要為世間留一筆財富,可知地球缺了誰都照轉?是歷史選擇了你,不是你選擇了歷史。有那閒工夫,不若“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不若遁入古墓去!於是,妖精除卻吃喝玩樂遊戲紅塵享受無味的生命樂趣,尚可做什麼?

我在外企找了一份工作,依靠一張假文憑。我已發覺現在這個世界什麼都是虛假的,豆腐渣房子紙做的皮鞋兌水的酒醫得死人的治癌藥,便連美女的臉與身材也是經手術改版。一張假文憑,算得了什麼,何況我妖精的能力遠非這文憑所能概括。

我持的是清華大學學士畢業證,公司裡許多人跟在我後面笑臉相陪,大讚我是才女。自然皆為男士。我含著高貴的笑容與他們大談我大學五年的生活,說那一年軍訓的辛苦。確實,說到水木清華沒有人比我更瞭解它的歷史,九十年前我親眼看著它建立。公司裡的女同事卻不怎麼喜歡我,經常會給我白眼,背地裡說我壞話。然而我不在乎,我的工作能力有目共睹,有什麼事可以難倒一個妖精?

我買了各色各樣的口紅唇膏,粉紅淺紅豔紅鮮紅,把一張唇描得紅潤嬌美,沒有人知道我的唇原是全無顏色,除了子凡——哦,我已幾乎忘卻這個人了。

一個妖精的心裡,不會裝下任何人。

第三部分 驚悚女生秀  不死鳥(3)

我過著我的逍遙日子,我買了一臺電腦,天天上網。自從在子凡屋中學會上網後,我迷上了網路,這是一個繽彩呈紛的世界,妖精對於新鮮事物總有不可抑止的興趣。

一個夜裡我在網路上閒逛——現在的妖精總在深宵上網,一如從前的妖精在深宵上街。我於千萬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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