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兒不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1部分,活人禁地,敏兒不覺,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急忙從車裡躥了出來。
我低頭看了看趴在地上怪物,脖頸扭曲,雙目大睜,顯然是死透了。我一把抓住大鬍子的胳膊:“你怎麼把他殺了?殺人犯法啊,制服了送到派出所不就得了?”
大鬍子無奈的嘆了口氣說:“早先不願告訴你,是怕你接受不了,現在你已經親眼看見了,我也就不瞞你了,咱們找地方坐下說吧。”
我本來甚是飢餓,但眼睜睜看著一個人死在我的眼前,也沒胃口吃飯了。只從車裡拿出了兩瓶水,和大鬍子找了塊大一點的石頭坐下。
大鬍子一口氣將整瓶水都乾淨了,這才娓娓道出一番話來。
原來這怪物真的不算是人,大鬍子稱它為‘血妖’。之所以叫血妖,是因為這種怪物酷愛喝血,也吃生肉。肉和血對於他來說,就像是人類的飯和水一樣,是維持生命的根本。但血妖又不同於古代的殭屍,殭屍身體僵硬,只能跳著走,只喝血不吃肉,沒有思維,並且懼怕陽光。但血妖卻規避了殭屍的一切缺點,身體柔韌,有思維,不怕陽光。
大鬍子是在大約一個月以前發現了這隻血妖,那時他住在百里開外的深山之中。
一日,他無意間發現了一個遊客的屍體,被咬的七零八落。起初他還以為是野獸傷人,就在山裡搜尋。兩天後,他巡山時親眼目睹了血妖吃人的現場。血妖見被他發現,也想殺他滅口,但沒想到反而被他打傷了。
血妖見勢不妙,就此逃遁。大鬍子就一路追了下去,而那血妖卻聰明之極,一直在山裡繞來繞去,想把他甩掉。
一個躲躲藏藏,一個死命追趕,竟然一路追到了這裡。在這裡,大鬍子再次將血妖打成重傷,但卻又一次被血妖逃脫了。他知道血妖這次受了重傷,不可能跑遠,肯定是在附近藏著,所以就一直在這一帶搜尋。
但這次血妖學了乖,躲起來再也不出來了。大鬍子無奈之下,只得在山裡住下來守株待兔。
兩天前,那血妖再次出現,大鬍子見苦等數日終於覓得良機,一時興奮異常,也沒多想,一路追進了山洞。可沒想到反而中了血妖的奸計,差點死在洞裡。
進洞後,血妖就不見了蹤影,大鬍子不肯放棄,沿著山洞搜尋起來。這時我就出現了,他見我恰巧這個時候出現在山洞裡,便懷疑我也是血妖,後來捏開我的嘴發現我並沒長獠牙,這才勸我回去。
以後的事自然不用他講,我都親身經歷了。
我大叫僥倖,如果大鬍子當時沒有分辨我是否是血妖,而是直接打來幾拳,恐怕我已經橫屍在地了。
這時腦中靈光一閃,突然覺得不對,忙跑過去看了看血妖腳上的鞋底。然後回頭對大鬍子說:“不對呀!從鞋印上看,血妖就是門口推石頭的那個人,但它明顯沒有你力氣大,他能搬動的石頭,你為什麼當時推不動?”
大鬍子說他剛才也想到了這點,估計是血妖搬了一塊不算很大的石頭,卻剛好堵住洞口。然後血妖就在門外守著,待大鬍子從裡面往外推石頭的時候,血妖找到了支撐點,全力頂住了石頭,大鬍子從裡面沒有推開,便誤以為是一塊巨石堵在了洞口。
過了兩天,血妖估計我們已經被蛇怪所殺,就把石頭從洞口挪開,使洞口大開。免得今後有人來到這裡,進不去山洞的話,豈不是少了蛇怪的幾頓美餐?
聽到這裡我突然想到,當時我在山洞附近睡覺的時候,野比定然本能的察覺到了血妖的存在,動物的第六感要強於人類,它發現了血妖的危險,所以受到驚嚇奪路而逃。也就是說,那時血妖就在我的身後。估計是他忌憚大鬍子還在左近,所以沒有對我下手。
當時野比不知跑到了哪裡,但肯定沒有進洞。最後它沿著來路回到了汽車附近,要在那裡等我,但沒想到,卻被殘忍的血妖殺害喝血了。
想到這兒,我立時勃然大怒,一邊流淚一邊伸腳在血妖身上拼命踩踏,不單是為了自己因為它差點喪命,還有可憐的野比。野比命苦,那麼可愛的一隻小貓,竟然被他活活咬死,真是死一百次都不解氣。
大鬍子走過來勸了我幾句,我的情緒逐漸緩和了下來。雖然還是傷心欲絕,但也慢慢的開始接受現實了。我問大鬍子:“如今血妖也死了,你現在有什麼打算?”
大鬍子說:“還不算完全死了,這血妖必須用火燒了才算是除淨。不然他肉身不壞,過幾個月還會自己爬起來。”
我聽完就覺得一陣噁心,幾欲嘔吐,這東西生命力也太強了,脖子都被扭斷了竟然還能復活。可轉念一想,有些不對勁。又問大鬍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