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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軍士的血液,染紅我們的新軍旗,狼頭旗。從今往後,你們就是我狼軍中的一員,而你們便是中流砥柱。現在告訴我,你們能不能做到。”

“能。”如排山倒海一樣的音浪,差點把天上的白雲衝散,這五十萬計程車兵,在以後的戰爭中雖然消耗不少,但卻成為了令人聞風喪膽的狼軍。

已經變成老鼠的熬豐,眯著小小眼睛呆呆的看著眼前的一目。心中的恨意更甚,扭頭離去,再也沒有回頭,因為他知道,這支軍隊,再也不屬於自己的了。

………【第兩百一十一節 報答】………

夏至,天氣日漸暑,前些時日的戰爭,似乎給北疆大地都染成了血紅色。東勝國五十萬殘兵敗將,在幾百軍匪的帶領下,趁夜殺入二十萬胡軍陣營,夜喊殺聲不斷,在軍匪和殘兵敗將的殘忍的屠殺下。二十萬胡軍,最後終於崩潰,向北面草原逃竄,沿途留下一地人頭,能夠回到天賜部落的,僅剩不到一萬人。

外加哈赤和天賜兩大草原部落,徹底撕破臉,在草原上展開新一輪的角逐。喊殺聲震天炸響,似乎沒有一日斷絕,兩軍士兵的殘肢和血液,在燥熱的夏日,不到兩日就散出沖天惡臭。

曾經有可能統一木蘭草原的天賜部落,現在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困境當中,張志遠為了制衡草原,暗地裡派遣冥營百餘人,乘快馬,遊蕩在整個木蘭草原之上,對天賜部落的遊騎進行屠殺。

外界人稱冥營為鬼營,所有被瞄上的獵物,未有可以逃脫追殺的,都被斬盡殺絕,其殘忍程度令人作嘔。

翌日,清晨的紅陽,透過樹梢的縫隙,灑在懶洋洋躺在木椅上的張志遠身上。只見他手裡拿著卷書,安靜的看著。偶爾還會心不在焉的望向天際,幽幽的嘆息一聲,也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些什麼。一直安靜站在他身後的鬼醫,也不敢過問。

放下書卷,張志遠把目光投向草原之上,眼神略顯迷離,但語氣卻說不出的生硬:“你說我是屠夫嗎?我親手創造出一個怪物聚集的冥營。你知道嗎?在遠古洪荒時期,他們的使命是用來守護部落的守護戰士,他們勇敢、果斷、不怕犧牲,和一切膽敢闖入部落的野獸撕殺。可是,我現在卻用他們來殘殺人類,我可真是個大混蛋,不知道風吟還會不會喜歡這樣的我。”

“女人都是會喜歡強者的,將軍你多慮了。”鬼醫躬身說道。

“是嗎?”嘆息一聲,張志遠繼續道:“可是我總有種不大好的預感,不知道來自那裡,也許是我多慮了吧!這種事情,只要我愛她,她愛我就好了,誰要是敢擋在我面前,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不給面子。”

‘哈欠’張志遠揉揉鼻子,露出一個鬼臉,笑道:“準是風吟想我了,哎,真是幸福啊,在過兩年,等北疆這裡的局勢穩定之後,我想我就該回去向張相提親了吧?”

遙遠的天際出現一絲火紅色的光芒,那光芒如同一把利劍般,直衝冥營營地而來。刺耳的破風聲,老遠的就傳進張志遠的耳朵裡。只要和大巫接觸過的人,大巫都可以清楚的認出來,這是大巫的一個能力。這是也是為什麼,厲害的大巫,只需要憑藉以前和自己接觸過人身上的氣味或者其他很抽象的東西去詛咒對方。這個時候,大巫便已經不在需要媒介了,這是厲害大巫和小巫之間的區別。

火紅色的光芒,逐漸放慢度,一道神念掃過張志遠的身體,然後以更快的度來襲,只是轉眼間,一名身穿素衣的妙麗女子,駕著火紅色的飛劍,飛到張志遠的面前。

張志遠一見來人,頓時樂了,隨手把書卷扔給身後的鬼醫,站起來調侃道:“呦,這不是那個知恩不圖報的妞嗎?怎麼有時間來小爺我了?是不是後悔了,想來報答我啊。不過先說好,你報答可以,可千萬別以身相許,我家裡那頭母老虎會殺了我的。”張志遠抱著調戲心態想要調侃一下這當初很沒禮貌的女子。伸出食指對那妙麗女子勾了勾,把頭昂起四十五度:“過來,給小爺看看,最近有沒有變靚了。”

火鳳兒本來心裡就有氣,此時雙眼愈加噴火的看著張志遠,這廝還是一臉無恥的樣子,手指勾的令人討厭不說,更加令人厭煩,想到以後要跟著這種男人,心裡就為自己感到委屈。伸手一招,腳下火紅色飛劍,化成一道流光,朝張志遠直射而去:“我殺你這個登徒子,要不是你我怎麼會被師傅趕出來。”

張志遠嚇的脖子縮了縮,心裡正納悶這女子,怎會如此大的火氣,不就是調侃兩句嗎?也沒啥啊。說時遲那時快,飛劍化成三尺劍光,眼看就要刺中張志遠的心臟。一把手術刀橫空出現,帶著一抹驚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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