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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從中走出,難道他走的彎路還不夠彎嗎?難道那令人嚮往嗎?不,它應當是一種青春教訓。當然,還有一些書中,我寫了如何與佔有慾做鬥爭,這些書寫完後會發表,它已超出一般人經驗的限度……我想恐怕無人對此黑暗無助的經驗真感興趣吧。
挑戰佔有慾,是我在上大學時開始的,那時失戀後痛定思疼,開始想一個問題,為什麼失去她我如此難過?我使勁總結,直至有一天,我發現,毛病就出在“失去”兩字上,它的潛臺詞是,我曾“得到”過,而“得到”卻是一個假象,我“得到”過嗎?細想一想,從來沒有……再往下想,不要說別人,我“得到”過“自我”嗎?結論是,我只是發現或察覺了“自我”,並沒有得到什麼“自我”,那麼“自我”是誰呢?答案是,這裝著思想的肉體一定是誰好心借給我、讓我走一圈人世的,時候一到,它必然要歸還,“自我”本身也只是一個短暫的佔有者,它不配說“得到”,當然也談不到“失去”,這樣想清楚了,我便坦然了,後面的生活便有點惡魔,那就是與我的佔有慾做鬥爭,即:它使我如此地痛苦,那麼我必須想辦法不讓自己上它的當,在這種思想指導下,於是便有了我後面的行動,對於我手裡那些我認為最好的東西:一支派克筆,一盒好煙,一筆我很需要的零花錢,一輛腳踏車,甚至一個姑娘,我的態度是,它們只是暫時地與我在一起,我們在一起會很愉快,但若是別人更需要,或與別人在一起更好,那麼為了展示我更好更善,我要狠著心把它們——發出去!
那是我憤怒的開始,也是我叛逆的開始。之前,我只不過是個小淘氣而已。
那是虛榮心空前膨脹的一段時期,我以拒絕好處為樂,一次次美好的誘惑被我斷然回絕,那感覺真是說不出的來勁(後來我意識到,這是一種權力慾),一時間,我前看後看,滿中國的竟未找到一個可與我比一比的人,真是說不出的得意,我感到自己十分強大,幾乎自覺無敵,好啦,所謂宗教上講的犧牲也不過如此嘛!
我所不知的是,當時我只是陷入了一種炫耀性的青春驕傲罷了,當然,它也是一種勇氣:你們全是假有性格吧?你們敢跟我比一比誰更叛逆嗎?你們誰也做不到吧?你們捨不得吧?到了關鍵時刻,你們就完蛋了吧?庸俗的大尾巴全露出來了吧?對不起,在那些時刻,我能挺得住!所以嘛——我比你們都優越!因為我什麼也不怕!
當然,以現在目光看,那仍是些假高潮,因它的內容是空洞的,行動中並無真正的精神力量,缺乏更明確的主張及原則,它只是一種與世界的對立,並無建設性,也不算徹底,它帶來的是更多的痛苦而不是快樂,我那時在內心深處的理想,竟是一個共產主義者,我希望大家都能像我一樣,不要試圖去佔有什麼,大家彼此之間親如兄弟姐妹,有什麼好東西分享好啦,美好啦,錢呀、性呀、愛情呀、名聲呀、權力呀、思想呀,誰也別佔著好的就不撒手,次的也試一試嘛,就當換換花樣兒不成嗎?到現在為止,我都認為那些想法很好,但之後的時間,我為什麼愈變愈刻薄、愈來愈憤世嫉俗呢?
那正是狹獈與膚淺。我希望別人都與我一樣!我對自己要求高,但對別人的要求也同樣高,我不懂得寬容,只覺得很多人都不努力,圖輕鬆舒適,無創造力,只是在地球上浪費時間,若我用我的一生為他們服務,我感到缺乏價值,我那時還不懂得文化的力量,以及人性的黑暗,只是陷入茫然孤立的自我之中,雖外表有氣勢,但內心不高興。
佔有慾(2)
如今,我的內心深處,仍不能同意佔有者的生活,我知道它會導致我最初經歷的痛苦,但我也知道“反佔有者”也是錯的,它會導致另一種貧瘠與厭倦的痛苦,不用我自己的經驗舉例,看看《拜倫傳》、《雪萊傳》什麼的就懂了,那麼,什麼是正確的呢?有一段時間,我認為薩特與波伏娃是對的,他們幾近平等地分享知識與愛情,分享希望、夢想、快樂與痛苦,世人對他們的議論多半是小孩對大人之見,不值得認真對待,雖然他們仍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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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關於人生,我仍沒有一種全面而確定的主張,我仍想再試一試,記得初戀時我曾與那姑娘一起發誓,那就是以後無論如何,我們絕不去重複父輩現在過的生活,因當時我們都不認為那有意思,若干年前,她結婚了,記得在電話裡對我說:“我現在變了,我覺得,還是父母那一輩人的生活最合理。”我知她的話是真心的,也符合她的性格及性別,但我至今仍是不服,我仍喜歡那最初出於稚嫩的直覺而發出的誓言,我希望自己能夠找到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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