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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面色紅潤,眼神和語氣都挺平靜的:“您想讓別西卜。比桑地成為四分衛,成為隊長,這很好,但這樣,您的跑鋒就沒了。”
“會有人成為好跑鋒的,”教練說:“但不是你,你本來很好,但你自己,把這一切都給搞糟了。”
“會有人成為跑鋒,但不會有人比我更好。”艾弗裡說。
“或許,”教練注視著他:“但不行。你明白為什麼。”他走過去,開啟車門:“別在我身上花心思了,”他和善地勸說道:“回去好好看書,好好寫作業,說不定你還是能申請到一所不錯的大學的。”
教練坐在駕駛位上,從倒後鏡裡看到艾弗裡巨大的身影正在後退,這也許是最後一次談話了,他想,一邊發動車子。
福特野牛的發動機轟鳴起來的時候那聲音能夠傳遍整個車庫,座椅簇簇地震動個不停,教練習以為常,他把手放在方向盤上,小心地踩下油門的踏板,以免這部有著裝載著狂躁的大v8發動機的中型車會飛竄出去,直到一頭撞進對面的牆壁——他等待了幾秒鐘,才發現車子紋絲不動,後輪發出知了般噪雜的沙沙聲,它們正在毫無用處地空轉。
後視鏡裡,艾弗裡。法莫對教練露出一個憨厚的笑容,他抓住了車子的保險槓,這輛無論是馬力、扭力都在與它同類的“肌肉車”中首屈一指的“野馬”被他死死地拽住了尾巴,動彈不得。
(待續)
ps:
對不起,這兩章還是有點問題,先發一章,另外一章明天上午發,另外明天中秋節,答應的三章是不會變的……節日快樂!我的讀者大們!
第兩百八十四章 回來 〔1〕
“艾弗裡回球隊了?”
撒沙問,他從沙發上抬起頭,膝蓋上放著一本拉丁文的李維《建城以來史》,一卷到十卷,描述的是古羅馬公元兩百九十三年前的事件,這本書別西卜也在讀,雖然他選修的是西班牙語,但撒沙在更深入地學習與研究這一語言的時候,也給他整理了一份簡單易學的拉丁語入門教材,“歷史上,許多重要的文學作品、歷史文獻、政治宣言都是由拉丁文撰寫的,”他金頭髮的兄弟說:“固然,它們都有翻譯文字,但無論是那種翻譯,都必然會帶上翻譯者本人的習慣與風格,想要一絲不差地品味原著者的思想與靈魂,最好還是自己去大聲朗讀——順便讓我聽聽你的發音,現在,通用發音是被允許的,但最好還是使用教會式發音較好,那是標準發音。”
坐在窗戶下面的貝普看了一眼安東尼。霍普金斯。
會客室並不寬敞,裡面的傢俱自然也是小巧精緻的,沙發是那種情侶式樣的兩人座,也就是說,一個人坐太寬,兩個人坐太窄,在別西卜和撒沙佔領它的時候,別西卜肯定要把自己的兩條腿並排擱在一邊的扶手或茶几上,而那對黏糊糊,甜蜜蜜的父子坐在一起的時候,就像是兩把摺疊在一起的刀子——撒沙。霍普金斯就像個兩歲小孩兒那樣窩在爸爸的懷抱裡讀書。
他們身周閃耀的聖光簡直能照瞎旁人的眼睛。
別西卜不知道這個情況還得持續多久,撒沙說,他們覺得之前都有點兒忽視對方了,貝普和別西卜對此無話可說,依照霍普金斯的理論,那麼海神島上,大約有百分之九十的父子都是些無視人倫,親情淡漠的非人類——那剩下的百分之十,不是沒有了兒子。就是沒有了父親。
別人暫且不提,瞧瞧貝普吧,他兒子迄今為止大概只見過他五次,降生一次。聖誕節兩次,復活節兩次。
貝普挺欽佩安東尼。霍普金斯的,因為他聽說,小霍普金斯從嬰兒起就是被他的爸爸帶著的,他一直在外面“幹活”和在格蘭德讀書,回家只有兩三天,但就在這兩三天裡,“嬰兒就是個惡魔”這一印象就像打在牛馬臀部上的烙印那樣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大腦裡——他往貝普新得到的那件粉條襯衫上撒尿,在眾人一起用餐的時候拉屎,他在白天吃六頓。精力充沛地到處玩耍,攀爬,啊啊啊地鬼叫,在貝普的肚子上跳,拽下貝普的槍(上帝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在地毯上亂砸的時候,差點引發走火;晚上,貝普想和自己的小妻子溫存一會兒,這小惡魔每隔一小時就尖喊著嚎哭三十秒——恰好夠他的母親從臥室跑到嬰兒室,他這麼幹了三次,貝普就決定放棄了,他蒙著頭準備睡一會兒(午睡全被那把差點走火的槍攪了)。幾分鐘後,他的妻子抱著長著尖尾巴的小混球來找他了,因為他一直叫著“爸爸”,他想要和貝普玩,在凌晨兩點鐘!
貝普打了他的小屁股,他嚎啕大哭。貝普的妻子跟著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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