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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玩笑絕對是dc漫畫能排的上號的神作。
第二個小丑,笑疤,就是《致命玩笑》中的小丑。
他之所以不叫小丑,而改名“笑疤”,當然是因為哈莉和之前已經有過一個小丑。
哥譚超級罪犯都曉得小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氣,自殺而亡,笑疤還打算偽裝成“科波特第二”,自然不會取個黴運罩頂的名字。
說說致命玩笑中小丑的起源。
那部漫畫之所以是神作,是因為漫畫中的小丑不再“高不可攀”,他就是個普通人,讀者讀到他的人生,感覺像在看自己。
他有點小理想,膽子也不是很大,有家庭,需要為生活忙碌。
在成為小丑之前,他和我們正常人沒任何區別。
但他經歷了“糟糕的一天”:老婆被電死,一屍兩命,他奮鬥的方向沒了。偏偏還被幫派分子欺騙、脅迫,被蝙蝠俠追捕,結果掉進生化廢水池,臉沒了,聲音沒了,面板被腐蝕一天之內,靈魂和肉體遭受雙重極致打擊。
他瘋了。
小丑誕生。
雖然他有犯罪意向,但首先,是幫派分子找到的他;其次,他需要錢,老婆等著生產,娃兒需要奶粉。
可以說,在他成為小丑,犯下第一起案子之前,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
可能有人說,他活該,明明有實驗助理的工作,卻偏偏辭職搞藝術。
而之所以有這個設定,是為了增添他的悲情:社會容不得理想,不僅吉米被生活摧毀,夢想也一起被摧毀了。
簡單來說,摧毀美好的東西才叫悲劇,摧毀不好的東西那叫“垃圾回收”。
一個有理想的人,顯然比一條老鹹魚要美好。
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資本,他並非不切實際地盲目。
誰敢說小丑講笑話的天賦?
說完《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起源,再說說漫畫講了什麼。
漫畫劇情其實也簡單,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俠證明:人生是個玩笑,每個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個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這套理論不浮誇,比諾蘭的《黑暗騎士》接地氣多了。
因為這本就是他的經歷,也是我們普通人的經歷。
天朝有句話,成年人的崩潰,往往就在一瞬間。
崩潰之後,絕大多數人都是爬起來繼續麻木生活。
小丑沒有選擇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個不麻木的,做出別的選擇的人。
從吉米成為小丑後,生與死、富與貧,對他都沒了意義,他的人生已經完了,他也瘋了。
對瘋子來說,財富金錢沒任何意義。
所以,別說“小丑搶了那麼多錢,為何不好好過日子”之類的“瘋話”,小丑已經瘋了!!!!
瘋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瘋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俠證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裡,蝙蝠俠和他一樣,都是經歷過“糟糕一天”的瘋子。
小丑證明理念的方式很殘忍,至少對戈登來說很殘忍(他純屬躺槍,被牽扯進兩個瘋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闖入戈登家,一槍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個鮮活少女打成癱子,不僅如此,他還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種姿勢拍攝她的果照。
呃,不是為了色。
接著,小丑把戈登綁架到廢棄的遊樂場,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讓他陷入最羞恥的境地,之後對戈登各種折磨。
比如,強迫沒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兒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漫畫,戈登是真的慘)
小丑的目的很簡單,讓戈登也經歷“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棄曾經堅持的正義理念,一槍打死他,那他雖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俠證明:人生就是個笑話,所有人都是小丑,現在還沒變成小丑,只因為糟糕的一天沒到來。
結果戈登向小丑證明:別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堅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個可憐的道具人,但在最後,他力壓兩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連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親眼見證爹媽被殺)後,都半瘋不瘋的,戈登卻在經歷“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後,依舊信念堅定。
所以說,《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難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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