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我沒撞人,這位記者可以幫我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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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司機,也忍不住多看了葉向陽兩眼。
他記起葉向陽了。
難怪剛才就覺得葉向陽有點眼熟,沒想到就是江城晚報的那個記者。
對於葉向陽,江城不少司機,其實都是有印象的。
畢竟幾個月前,當時的網約車亂收費的事件,幾度上了熱搜。
作為同行,他們自然是相當關注。
而這幾個月的過程中,他又透過一些別的事情,瞭解到了葉向陽這個記者。
只不過葉向陽在網路上很少露面,雖然有流傳一小部分的照片或者影片,但如果不是特別去關注的話,現實中也未必能夠認出他來。
想到自己剛剛收了他三百,司機忽然有些擔心。
不會被曝光吧?
但又想了想,這三百塊是兩人談好的,而且是葉向陽主動提出並給的,並不是自己無故亂收費,想來對方也不會故意找自己麻煩,也就安了安心。
網路上對葉向陽的評價,大部分都是比較正面的,這讓司機沒有往更壞的方面聯想。
至於當初葉向陽曝光亂收費的事情,也確實是同行不守規矩在先,記者遇到這種事情,不報道才讓人奇怪。
“如假包換!”
施美靜的意外,葉向陽並不奇怪。
畢竟路上隨便遇到一個人,就是個記者,機率有點太小了,而且還是在這種情況之下。
只是葉向陽能夠感覺到,在知道自己的記者身份之後,施美靜好像開始變得有點緊張了。
這讓葉向陽不由有些納悶。
自己有那麼嚇人嗎?
葉向陽有點疑惑。
不過暫時只當是自己的記者身份,讓對方有些不適應。
雖然記者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身份,但不是每一個人在面對記者的時候,都能夠坦然自若。
當然。
也有不把記者放在眼裡,或者直接就是看不起記者,甚至想打記者的,都有。
因為很多報道的內容裡面,往往都會涉及或摻雜著一些糾紛或者矛盾,而記者的出現,有時候反而會激化這種矛盾,並且把矛盾轉移到自己的身上。
要是稍不注意,說不定就惹禍上身。
這樣說起來,記者也算是一個高危職業。
當初實習的時候,葉向陽不是沒遇到過這種情況,還有個同學校的師哥被揍得牙齒都掉了一顆,成功成了大學老師教導後來學弟學妹的反面例子。
“是這樣的……”
施美靜只是愣了愣,很快又反應了過來,並且沒有抗拒,而是配合地說了起來。
“請問當時那輛肇事逃逸車輛跑了的時候,你有沒有記住對方的車牌號,或者其他特徵?”
很快,葉向陽就問出了一個自己比較關心的問題。
出了事,自然要有人負責。
眼下那個撞了人開車逃跑的司機,顯然是關鍵人物。
問題是,這條路已經很老了,平時經過的車並不太多,如果不是今天堵車,計程車的司機也不會帶他走這條路。
葉向陽剛才觀察了一下,出車禍的這一小段路,似乎沒有什麼監控點,也就沒辦法透過這個途徑找到車禍發生時的場景。
而施美靜,則可能是除了當事人以外,車禍現場的唯一目擊者。
“啊?當時……我有這麼說過嗎?”
面對葉向陽的這個問題,施美靜有點傻眼。
聞言,葉向陽有些奇怪地看了對方一眼。
雖然剛才對方講述的過程,並沒有太多的細節,只是看到有人倒在路上,然後見義勇為,下車報警和叫救護車。
但葉向陽分明記得,對方一開始的時候,言之鑿鑿說的就是:躺在地上昏迷的大媽被車撞了,然後肇事司機開車跑了。
如果施美靜沒有看到這一幕,為什麼會說得那麼肯定?
當然。
葉向陽也沒別的想法,只是覺得施美靜有可能是目擊者,或許能提供一些肇事司機或者肇事車輛的線索,這樣也有助於警方後續追查追責。
普通的肇事逃逸,可能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但如果肇事逃逸是在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情形下,就屬於刑事犯罪行為了。
眼下出車禍並且陷入昏迷的大媽,情況不一定樂觀。
“哦,是…是這樣的,不過當時那輛車有點遠,我沒太看清楚,我到這邊的時候,就看到這個大媽躺地上昏迷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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