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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淇的初戀發生在高中一年級,當時王傑的憂傷情歌很流行,有一位男同學常常送王傑的錄音帶給她,還陪她散步聊天,她就愛上了他。但青春期的戀愛都不長久,這段初戀不久就無疾而終。步出校門後,舒淇最長的一段戀情維持了兩年。那時在臺中,認識了一位做海鮮批發生意的男人,比她年長16歲,已離婚,有一個7歲的女兒。舒淇很認真地對待這段感情,對方也很關心她,對她拍寫真集也不介意。但舒淇到香港發展後,他們聚少離多,最後還是分手了。舒淇認為,戀愛雙方一定要互相信任,要有責任感。

1998年,香港傳媒報道,舒淇與“四大天王”之一的黎明因拍《玻璃之城》一片而假戲真做,發生戀情。1999年初,香港又傳出爆炸性新聞:黎明因不堪感情困擾,服食過量安眠藥企圖自殺,後被送醫院搶救。訊息傳出,震驚香港,大批娛樂記者聚集在醫院門外守候,而大批熱情的歌迷更重重包圍黎明在跑馬地的寓所,等待偶像平安出現。

由於當事人及其經理人和所屬唱片公司都沒有及時向新聞界澄清此事,使傳聞更加沸沸揚揚。十小時後,黎明才出來否認為情自殺的謠傳,讓所有的人都虛驚一場。儘管黎明否認會為感情做傻事,但有關他與舒淇的緋聞卻成為香港的熱門話題。

1999年年初,外間盛傳黎明與三級女明星舒淇拍拖,春節期間,兩人被發現結伴同遊日本,在飛機上還有親密舉止。接下來幾個月,與舒淇同住一幢樓的住客見到黎明經常出入舒淇的住處,每次都是黎明獨自駕車而來,然後按密碼直接進入大廈,連助手也不見陪伴在旁,而且不僅是晚上出現,有幾次甚至是下午到訪。記者得悉後,紛紛在舒淇樓下守候黎明,終於拍到黎明出入舒淇所住大廈的照片。還有好事的無線電“發燒友”把竊聽到的黎明和舒淇纏綿的電話對白內容,交給香港某日報公之於眾。種種跡象表明,黎明和舒淇拍拖之說,並非空穴來風。

香港的記者當然不會放過這個大好題材。大批記者對黎明和舒淇進行追蹤採訪,使兩人不勝其煩。黎明和舒淇對外一致稱對方是自己的好朋友,但兩人的曖昧態度,引起了黎明歌迷們的爭議。

黎明的歌迷分成兩派,一派支援偶像和舒淇拍拖,另一派則極力反對。支援的一方表示,只要黎明喜歡,他們會尊重偶像的選擇,不會有異議。反對的一方,主要是不滿舒淇曾拍過三級片,認為舒淇是一個“壞女孩”,根本配不上黎明,而且他們擔心黎明這樣沉迷下去,會前途盡毀。這一派甚至號召夥伴們拒買黎明的唱片,以迫使黎明“回心轉意”。

事關賺錢大計,黎明所屬的公司也不由緊張起來。

歌迷們還為“拯救”偶像部署了一連串的行動。首先,歌迷們向傳媒證實“黎舒之戀”確有其事,希望黎明接受他們“與舒淇劃清界線”的意見。他們還親自向黎明本人表達不滿,如果這一招還不能使偶像回心轉意,他們就採取進一步行動,即離開“黎明歌迷會”,以示抗議。

黎明身邊的人也不看好“黎舒關係”,規勸黎明儘快作出明智抉擇,不要因感情影響事業。黎明的爸爸更為兒子的戀情大動肝火。黎父向來疼愛兒子,對兒子的一切都投信任票,但他也不滿兒子與舒淇談戀愛,他勸兒子快刀斬亂麻。但兒子執迷不悟,父子兩人居然還在電話裡爭吵起來。

舒淇得知自己成為黎明部分歌迷的仇視物件後,幾次見記者都不肯講與黎明的交情。她曾向人說:“不管是先天背景抑或是後天環境,我們都是不適合拍拖的,其實我們的性格很不一樣,興趣也不同,很難做一對好情人。”

黎明最近公開表示目前以事業為主,不考慮個人問題,到36歲以後才考慮結婚的事。

而舒淇也對外界表示,她計劃在演藝圈再衝刺五年,爭取拿國際大獎,此後就嫁給自己喜歡的男人。即使拿不到大獎,也要嫁人,因為她最嚮往的仍然是當家庭主婦。

“三級脫星”鍾真在大多數香港人眼裡,出了大名、賺了大錢,就是成功人士。如果拿這個標準來衡量,葉玉卿也好,舒淇也好,都算是成功的。但是,她們都只能算是極個別的幸運兒,更多的步其後塵者是看不到希望的,雖然有些人能掙到一些錢,但名聲只會越來越臭。儘管如此,三級路上還是跋涉著一批又一批的女孩子。鍾真就是其中的一個。

自從臺灣的巴比倫公司出了一個獲得香港電影金像獎的三級女星舒淇之後,這裡成為不少渴望一脫成名的女星的熱門地。

16歲的鐘真和當年的舒淇一樣,懷著明星夢,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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