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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後,為其起名為“仁美社”。
“亞姐”們對“仁美社”這個名稱左看右看,覺得很不夠味。問題似乎不在於“仁美社”三個字比“無線”的“慧妍雅集”少了一個字,而是在於“社”字上面有點問題。
“亞姐”們深怕日後被那些無聊文人、“八卦”記者斷章取義,稱其為“社女”而自惹煩惱。在香港,所謂“社女”是指風塵女子,曾經有部描寫社女生涯的電影叫《社女》。有鑑於此,“亞姐”們認為非在“社”字上狠下工夫不可。又一番討論之後,將會名改為“仁美清聚”。後來,又覺得“聚”字過於俗氣,聚者,有糾合、聚會、聚餐、物以類聚等含義,並無風雅之意。幾經推敲,“亞姐”們便將“聚”改為“敘”,取清敘、清談之意。這樣便有了優雅感。“亞姐”會名最後終於敲定。
“亞視”董事局主席兼行政總裁林百欣主持撥出30萬元作為活動費用,許多社交界的名流和娛樂圈名人應邀參加。
第十二章 今夜星光燦爛
香港娛樂機構年年都會啟動“造星工程”,使得香港娛樂圈新人輩出,星光燦爛。王菲、鄭秀文、鄭伊健、梁詠琪、吳倩蓮、陳慧琳、朱茵、莫文蔚、楊采妮、張柏芝、謝霆鋒、林心如、李玟等成了新一代偶像級明星,掀起一股新的“追星”熱潮。
王菲16歲從北京到香港,憑天賦迅速走紅歌壇。她形象多變,充滿挑逗意味的裝束,曾引起人們各種議論……她就是香港歌壇的跨世紀之星王菲。
1971年8月8日,王菲出生於北京。加入娛樂圈後,王菲起了個藝名王靖雯,現在她的藝名已被人們淡忘,而她的本名卻越叫越響。
王菲的爸爸是煤礦工程師,長期在外地工作,媽媽是某文工團的一名女高音歌唱家,也常常到外地演出。因此,王菲出生不久就被交託給隔鄰的大媽照看。大媽是個好心人,她自己也有七個兒女,但對王菲仍然十分疼愛。於是王菲就把小孩子固有的對媽媽的依戀移到了大媽身上。後來,大媽有了外孫,就將王菲送到了託兒所,到星期六大媽才接她回去。於是,王菲這惟一的感情依託也失去了。王菲感到十分孤獨。有一次,她病了,發高燒,頭上長了許多瘡,大媽知道後忍不住把她接了回家,怕枕頭壓著她頭上的瘡,就抱著她睡。直到現在,王菲仍然十分感激大媽對她的愛。託兒所的日子是漫長而灰暗的,王菲哀求媽媽不要送她到託兒所去,媽媽不答應。因為媽媽怕影響大媽照看自己的孫子。大媽後來又添了一個孫子,媽媽就把王菲寄養到上海的姨媽家。
王菲又經歷了一次痛苦的家人分離,來到一個陌生的新環境。哭也沒用,她變得更加沉默,而且學會了把喜怒哀樂深埋在心裡。姨媽家並不富裕,她印象最深的是常吃一些爛了一點的水果。
兩年後,6歲的王菲回到了北京,終於和爸爸、媽媽及哥哥團聚。雖然媽媽沒有給王菲太多的母愛,但卻遺傳給了她一副好嗓子,還有對歌唱藝術的熱愛。從小學到中學,王菲經常代表學校參加歌唱比賽。但是媽媽卻反對她唱歌。不過,王菲還是很執著地唱自己的歌。
歌聲伴著她漸漸長大,她出落成了一個美麗的少女,一雙眼睛又大又亮,一汪秋水似的,又隱約含著幾分迷惘。
1987年底,18歲的王菲和媽媽一起來到香港,與在香港工作、生活了多年的父親團聚。
作為移民,他們日子還算過得去。但王菲感到不快活,因為離開了北京,在人生地不熟的香港,沒朋友、夥伴,尤其廣東話難學,語言上的隔閡,使本來就認生的王菲倍覺孤單。
由於王菲一直喜歡唱歌,不久朋友介紹她拜戴思聰老師學歌。老師覺得很有信心。兩年過去,戴老師帶她去找唱片公司,從此,王菲由一個愛唱歌的女孩正式成為簽約歌手,步入香港演藝界。香港“寶麗金”的負責人程小寶第一次看到王菲時,王菲還不太會說廣東話,而程小寶自己也不太會北京話,兩人艱難交流了20分鐘。程小寶想,反正唱歌的人要在錄音室見真功夫,老談下去沒有用處。第二天進錄音室,聽了一會兒,程小寶當場就簽下了王菲。
陳小寶說:“她是那種只要是做唱片的,一定會趕快簽下的歌手。”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臺灣代理福茂公司負責人張耕宇的身上。程小寶早就在他面前提過王菲的優秀,張耕宇當時的心思完全放在所要培植的臺灣歌手身上,直到一次拿了一疊CD回來,聽到王菲的歌聲,就立刻打長途電話給程小寶,開始洽談簽約王菲的細節。
張耕宇對王菲的形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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