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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合法”的妻子,而不應該是日常生活的性夥伴。

荊歌: 張者還是捨不得這份私有財產。其實不用擔心,換的時候大家出示一下結婚證書不就行了嘛!

羅望子:關於換妻現象,重要的是你換了沒有,而不是換了誰,是妻子還是情人。難道情人就一定不如妻子重要嗎?不錯,妻子是原始股,但是原始股就一定是績優股嗎?恰恰相反,無論是從生理上,還是從心理上來看,情人總是比妻子會帶來更多的痛苦或者歡樂。所以,那樣的斤斤計較,恰恰說明了議論者的小兒科。其實,看看中外歷史上的那些偉大人物,為了情人——動輒發動一場戰爭,或者捨棄江山社稷就清楚了,可是又有誰聽說過為了老婆而捨生忘死的呢。還有一點請不要忘記,隨著城市化的程序,人們的流動方式大大增加,流動機會更為頻繁,同居時代悄然來臨,妻子和情人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早晨的夫妻下午可能成為路人是事實,今天的情人明天會成為夫妻更是事實。

麥家: 我個人從來沒有這種想法,而且還敢肯定,以後也不會有。這叫什麼事?都說兔子不吃窩邊草,現在都什麼時候了,到處都是草長鶯飛,你餓了,多走兩步,吃個安耽,吃個光明磊落的,何樂不為?如果說這是一種風趣,我想這應該不是高階的,屬於低階趣味。如果說這是一種文明,超文明,那我想這種文明最後暗示我們人類大概走不了多遠了。當然,人上一百,形形式式,什麼人都有,什麼事也都會發生。所以,有這樣的事情,我們也不必驚驚怪怪。有哲人說,在一個無限的時間內,所有的地方將發生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人將面臨所有的事情。“換妻”之事對我來說,就是多了一種見聞,僅此而已。

荊歌: 我們現在不要糾纏於世上是不是真有這等事。據我所知不僅有,而且在有的地方還是一種時尚呢。據說歐洲換妻俱樂部很風行的。我們今天的討論,要在肯定其有的前提下進行。也就是說,假設是有的,你認為怎麼樣?

張者: 你們都認為有,那就有吧,反正我要眼見為實。媒體上的報道不能信,我是幹過媒體的,大半是編前會上的選題。還有在小說中也有,早年賈平凹的小說叫什麼《雞窩窪人家》電影叫《野山》的就是一個換妻的故事。當然世上人這麼多,誰也不敢說沒有個案。反正我現在還沒資格換妻,因為沒有妻子,我可以站著說話不腰疼。那你們想換就換吧。

羅望子:討論這樣一個話題,最好是置身事外方便些,站得高,方能看得遠嘛。動不動就遐想著“我們的老婆會願意嗎”、“做丈夫的有疙瘩嗎”是非常可笑的。你不是魚,你怎麼知道魚之樂?你不吃梨,你怎麼知道梨子的滋味呢。再說了,把自己和自己的老婆扯進去,就等於要一個醫生不生病,要一個心理學家不要有心理問題,要一個婚姻法專家不離婚,要一個法官不犯法一樣,完全是在跟自己過不去。要知道,談論換妻,不是看足球,也不是踢足球,來不了什麼撞牆式二過一,倒有可能掉入越位的陷阱。

荊歌: 老羅說得好,我們不說自己,只說別人。我們肯定不換。現在是別人在換,我們發表一點議論而已。

朱文: 當換妻遊戲完全等同於換夫遊戲時,這才是一個平等的遊戲,一個嚴肅的遊戲。在一個男權社會,當一個男人擁有很多妻子,換上一、兩個實在是輕鬆的事。

葉彌: 換妻——交換和被交換,主動和被動,這裡面誰是真正的策劃者,值得追究,我們不得不設一個疑問。也許不是換妻而是換夫。這是把事情朝好裡想。另外,我們還可以繼續把這件事朝好裡想,就是說,這裡面存在著深刻的人道,一種善意,一種拯救。雖說是變態的。

荊歌: 我從葉彌的話裡聽出來,其實丈夫們的“換妻”,是中了妻子們的圈套。至於“人道”、“善意”、“拯救”之類高深的意思,我腦子笨,悟不出。

張者: 這更有發言權的還是女性。我覺得男人談談換妻,女人談談換夫,這樣好。省得有偏差,有男權傾向。

麥家: 對對,我有一個例子。我在解放軍藝術學院讀書時,有個評論家來授課,講了一個換妻的故事,他是作為一種文藝理論的例子來說的。我已記不得他要對映的哪個文藝觀點,但故事本身至今還能複述。他說的是這樣一個故事,說兩對十分相好之夫妻,一年夏天去某海濱浴場度假,其間一日,兩個男的商量好,晚上彼此“秘密”換妻。所謂秘密,就是不能讓雙方愛人知情,也就是趁人熟睡之際整。殊不知,兩男的如此商量的同時,兩女的也在商量相等的事情:晚上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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