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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這種狗成年以後站起來有一個人差不多高。而且皮皮還是條公狗。一身漂亮地白毛。很是高大威猛。天天被仲子語牽出去泡妞。

要是以為女孩子都喜歡嬌小地小動物那就錯了。像這種大狗。又聽話又懂事。尤其是像傳說中的白狐一樣一身的白色皮毛。很是能夠吸引女孩子的眼球。哪怕有些天生有些怕狗的女孩。看到這樣漂亮的大狗也想摸一摸……而且薩摩耶的毛很長。摸著特別舒服……陳旭就一度琢磨著是不是乘著哪天仲子語不注意把皮皮拉出去宰了。肉能做火鍋。一身毛皮做件皮衣恐怕不行。但絕對夠幾副手套了。

這條狗是深得管奕的喜愛,所以管奕一高興之下就親手給它做東西吃……最後的結果是,可憐的薩摩耶被送到獸醫院搶救洗胃,從此以後見到管奕就老老實實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動都不敢動……跟英年早肥簡直是一對難兄難弟。

所以按陳旭想,去市裡吧,在哪住不是住啊?

對於住處,陳旭倒是並不怎麼挑剔,反正無所謂的事情,有個床,那就是個狗窩,有什麼條件倒並不是很追求。再說學校旁邊那房子也住了快一年了,也沒什麼不舒服的地方。主要是住在市裡的話,做什麼都方便,如果在別墅,出來一趟,哪怕是開車,到最近的一個小店也得五分鐘呢。

“不,我們先去超市買年貨,然後回別墅。”管奕的話讓陳旭的臉立刻變成了苦瓜,在她們女人看來,恐怕都喜歡這種舒適漂亮的大房子更多於房子周圍的方便性。

看著陳旭的表情有些異樣,管奕奇怪的道:“怎麼了?那房子你不喜歡嗎?”

“沒有沒有,”陳旭晃晃頭,算了,既然管奕喜歡那就去那裡住吧,大不了自己辛苦點就是……現在的陳旭,真的不想拒絕管奕的任何一點想法,更何況這也僅僅只是小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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