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可否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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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嬴政並沒有照顧寵物的經驗,將瑰瑰帶回來後他直接養在了自己寢殿,每日裡除了上朝不能帶著,其餘時間哪怕是在章臺宮批閱奏章都隨身帶著它。
瑰瑰很乖,從不鬧騰,端莊的坐著是它的常態。
一年下來,嬴政總結了瑰瑰幾個特點。
第一點,愛吃。
瑰瑰很能吃,這一點讓嬴政很是高興,因為剛見到它時它確實太瘦小了,他一隻手就能輕鬆握住,他真的很想把它養的胖一點,這樣抱起來也舒服。
這一年瑰瑰長的很快,從起初的小小一團,到現在需要他雙手才能托住,體型變化的明顯,肚子上也是軟綿綿的,嬴政很喜歡摸那裡,每次都能把瑰瑰摸成一攤餅。
嬴政喜歡和瑰瑰一同用飯,這樣他也能多吃幾口,精神大增。
第二點,愛乾淨。
它受不了身上有塵土或是其他什麼髒東西,每次吃完小點心都會去洗自己的爪爪。
當然,它也受不了嬴政身上帶酒氣,每次嬴政飲了酒想要去抱它,必須要去沐浴一番換一身衣裳才行,不然就用尾巴打他的臉。
有一次他有意逗逗它,飲了酒就要湊近了以鼻尖蹭它的脊背,結果瑰瑰一個利落的轉身,給了他一爪子。
它的指甲都縮排去了,這一爪子只是肉墊拍在了他的鼻子上,並不疼,卻是能夠顯示出它的抗拒。
嬴政託著它,莫名的就笑出了聲,手指不住的揉它的腦袋。
然後,瑰瑰又給了他一爪子。
嬴政這才老實了。
第三,優雅。
這真的不是亂說,是嬴政認真觀察後的結果。
不管是瑰瑰走路還是坐著,都給他一種禮儀得體的感覺,似乎是受了良好的教導,耳濡目染形成的習慣。
第四,也就是最後一點,傲嬌。
嬴政很喜歡抱著它、擼它的毛髮,捏它的耳朵和小爪爪,瑰瑰起初並不是很喜歡這種接觸,一直躲著他。
不過,只要嬴政微笑的看著它,多喚幾聲“瑰瑰”,它便會慢吞吞的走過去,端莊的在他眼前坐好,伸出一隻小爪爪給他。
瑰瑰的小肉墊是粉紅色的,小巧可愛,嬴政每次擼貓都會去捏一捏,有時還會用自己的側臉去蹭一蹭。
這樣的話,瑰瑰都會軟成一攤餅,任由他的動作,哪怕是摸摸它的肚子都不會抗拒。
當然,這是嬴政以為。
其實雲書是抗拒的,只是她現在作為一隻貓,還是一直需要依靠嬴政這個長期飯源的橘貓,她只能勉強接受了。
橘貓不能餓著。
她真的不想再做橘貓了。
哭唧唧。
嬴政自然不知道自己養的貓把自己當成飯源,他此刻正在前殿應付百官的祝賀,觥籌交錯間,他飲了不少酒。
再度仰頭飲下一杯酒,嬴政無聲嘆息,想著等會兒回去瑰瑰又該鬧了。
不過也不能拒絕,今日是他的生辰,秦王的生辰自然是有不少人惦記著,他如此尚未掌握實權,必須沉潛。
等到應付了所有人,嬴政帶著滿身酒氣回到寢殿,卻是沒有在那張搖搖床上看到小貓。
按照瑰瑰的習慣,這個時候它應該窩在毛毯裡打盹兒。
嬴政眉心一跳,“瑰瑰?”
“喵~”
嬴政循著聲音去找,在自己的書案前看到了自己的瑰瑰。
準確的說,是染了一身墨的瑰瑰。
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書案上的墨灑了一攤,瑰瑰用小爪子努力的抱著他的狼毫,似乎在絹帛上畫著什麼,身上原本暖黃色的毛髮被染的一塊一塊的,一張小臉上被染黑了大半。
瑰瑰比去年長大了不少,但兩隻小爪子抱著狼毫還是有點違和,更別說它還在認真的畫著什麼。
嬴政走過去,入目的是一片狼藉的書案,絹帛上有幾個梅花印,不難看出是瑰瑰的爪爪印。
“在畫什麼?”
嬴政被自己這個問題嚇了一跳。
雖然他知道自己的貓很聰明,但他還真的不確定瑰瑰能不能聽懂自己的話。
瑰瑰小小的“喵”了一聲,放下狼毫,任由那名貴的紫玉狼毫滾落一邊,張嘴去叼住嬴政的衣袖,輕輕扯了扯。
嬴政會意,拿過那副“畫”,微微挑眉。
畫上歪歪扭扭的畫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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