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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蠕蠕部落數千來降。太祖悉以付可汗使者,以快可汗之意。如何今日遽欲背恩忘義,獨不愧鬼神乎?”木杆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吾意決矣,當相與共平東賊,然後送女。”薦等覆命。
公卿請發十萬人擊齊,柱國楊忠獨以為得萬騎足矣。戊子,遣忠將步騎一萬,與突厥自北道伐齊,又遣大將軍達奚武帥步騎三萬,自南道出平陽,期會於晉陽。
冬,十一月,辛酉,章昭達大破周迪。迪脫身潛竄山谷,民相與匿之,雖加誅戮,無肯言者。
十二月,辛卯,周主還長安。
丙申,大赦。
章昭達進軍度嶺,趣建安,討陳寶應,詔益州刺史餘孝頃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諸軍自東道會之。
是歲,初祭始興昭烈王於建康,用天子禮。
周楊忠拔齊二十餘城。齊人守陘嶺之隘,忠擊破之。突厥木杆、地頭、步離三可汗以十萬騎會之。己丑,自恆州三道俱入。時大雪數旬,南北千餘里,平地數尺。齊主自鄴倍道赴之,戊午,至晉陽。斛律光將步騎三萬屯平陽。己未,周師及突厥逼晉陽。齊主畏其強,戎服率宮人東走,欲避之。趙郡王睿、河間王孝琬叩馬諫。孝琬請委睿部分,必得嚴整。帝從之,命六軍進止皆取睿節度,而使幷州刺史段韶總之。
世祖文皇帝下天嘉五年(甲申,公元五六四年)
春,正月,庚申朔,齊主登北城,軍容甚整。突厥咎周人曰:“爾言齊亂,故來伐之。今齊人眼中亦有鐵,何可當耶!”
周人以步卒為前鋒,從西山下去城二里許。諸將鹹欲逆擊之,段韶曰:“步卒力勢,自當有限。今積雪既厚,逆戰非便,不如陳以待之。彼勞我逸,破之必矣。”既至,齊悉其銳兵鼓譟而出。突厥震駭,引上西山,不肯戰,周師大敗而還。突厥引兵出塞,縱兵大掠,自晉陽以往七百餘里,人畜無遺。段韶追之,不敢逼。突厥還至陘嶺,凍滑,乃輔氈以度。胡馬寒瘦,膝已下皆無毛,比至長城,馬死且盡,截槊杖之以歸。
達奚武至平陽,未知忠退。斛律光與書曰:“鴻鵠已翔於寥廓,羅者猶視於沮澤。”武得書,亦還。光逐之,入周境,獲二千餘口而還。
光見帝於晉陽,帝以新遭大寇,抱光頭而哭。任城王湝進曰:“何至於此!”乃止。
初,齊顯祖之世,周人常懼齊兵西度,每至冬月,守河椎冰。及世祖即位,嬖倖用事,朝政漸紊,齊人椎冰以備周兵之逼。斛律光憂之,曰:“國家常有吞關、隴之志,今日至此,而唯玩聲色乎!”
辛巳,上祀北郊。
二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初,齊顯祖命群官刊定魏《麟趾格》為《齊律》,久而不成。時軍國多事,決獄罕依律文,相承謂之“變法從事”。世祖即位,思革其弊,乃督修律令者,至是而成,《律》十二篇,《令》四十卷。其刑名有五:一曰死,重者轘之,次梟首,次斬,次絞;二曰流,投邊裔為兵;三曰刑,自五歲至一歲;四曰鞭,自百至四十;五曰杖,自三十至十;凡十五等。其流內官及老、小、閹、痴並過失應贖者,皆以絹代金。三月,辛酉,班行之,因大赦。是後為吏者始守法令。又敕仕門子弟常講習之,故齊人多曉法。
又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還田,免租調。一夫受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良人,牛受六十畝。大率一夫一婦調絹一匹,綿八兩,墾租二石,義租五斗;奴婢準良人之半;牛調二尺,墾租一斗,義租五升。墾租送臺,義租送郡以備水旱。
己巳,齊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共劫太師彭城景思王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敕,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呼不從,盜殺之。
庚辰,周初令百官執笏。
齊以斛律光為司徒,武興王普為尚書左僕射。普,歸彥之兄子也。甲申,以馮翊王潤為司空。
夏,四月,辛卯,齊主使兼散騎常侍皇甫亮來聘。
庚子,周主遣使來聘。
癸卯,周以鄧公河南竇熾為大宗伯。五月,壬戌,封世宗之子賢為畢公。
甲子,齊主還鄴。
壬午,齊以趙郡王睿為錄尚書事,前司徒婁睿為太尉。甲申,以段韶為太師。丁亥,以任城王湝為大將軍。
壬辰,齊主如晉陽。
周以太保達奚武為同州刺史。
六月,齊主殺樂陵王百年。時白虹圍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齊主欲以百年厭之。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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