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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喜膽量不大,以前也沒做過什麼壞事,只是跟著刁老鼠混吃混喝。主子要他照管琉球事務,他也樂意應承下來,反正只要琉球的匠戶們按月納捐,就沒他什麼事情。

這會兒見楚風要獨自承擔蒲老爺的派捐,還要設立團練,傻子也知道於蒲老爺的利益大有違礙,把楚大官人、刁老鼠和蒲老爺幾個人的分量在心裡反覆掂量了幾遍,劉喜無可奈何,只得大著膽子問了一句。

話一出口,他就知道要倒黴,匠戶們呼啦啦一下躲開他八尺遠,盯著他的眼神可以交織成一張漁網,網上有鋒利的刺,還是帶倒鉤的。

楚風微笑著,伸出手指頭向劉喜勾了勾,他失魂落魄的走上前。

楚風小聲問道:“蒲壽庚,哦不,你應該接觸不到他,你的直接上司是刁老鼠吧?他每月給你多少錢?”

“四、四、十貫。”劉喜敏感的意識到將會發生什麼,於是四貫變成了十貫。

楚風根本沒在意劉喜的小心思,非常大度的說:“幫我隱瞞琉球的事,每月你可以得到兩千斤海鹽。”

天吶!劉喜被巨大的幸福感擊倒了,兩千斤海鹽,就是錢十萬文,或者說一百三十貫!

這個價,能買到夠一家人吃上十年的大米,或者在泉州府的鄉下買到一座漂亮的小莊園,甚至能買到破落戶劉喜的一條命!

同樣是做狗腿子,蒲老爺給四貫,楚大官人給一百三十貫,我為什麼不換一個主人?

劉喜最後還想確認一次,他支起耳朵,小心翼翼的問:“兩千斤海鹽,楚大官人,我沒有聽錯吧?”

“是的,沒錯。”

按照後世某位大作家的說法,接下來的情形是楚風“虎軀一震”,然後劉喜“納頭便拜”,但官方的記錄是“楚風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召了劉喜人性的復甦……”

所有的人都急不可待的要求分發海鹽,因為頭頂的一團陰雲被海風吹遠,海灘上的陽光越發的熾烈,如果繼續站下去,人們懷疑自己的汗水都能曬出不少鹽巴。

好了,還有最後一個程式。侯德富嬉皮笑臉的拿出一張大紙——是用很多張宣紙重重疊疊糊在一起的,大而且厚實,上半部分寫了字,下半部分空著。

楚風一掃嬉皮笑臉的神情,嚴肅莊重的接過那張紙,一字一頓的念道:“《與民約法》第一條,琉球居民承認處於楚風的統治之下。”

“第二條,楚風須得保護居民不受人身及財產的侵犯。”

“第三條,楚風有權向所有受保護之居民,徵收合理限度內的稅賦。”

“第四條,琉球居民承認楚風有權僱傭士兵、建立軍隊。但軍隊的職責僅限於抵禦外侮和維持治安,不得以武力侵奪居民之財產、限制居民之自由。”

儘管完全不懂這部《與民約法》意味著什麼,匠戶們還是迫不及待的排著隊,在大紙上按下了鮮紅的指印,因為從來沒有官府或者鄉紳這麼幹過,這些老爺做事之前是絕對不會和治下臣民商量的,所以對楚風的舉動,眾人除了感到新鮮之外並沒有其他想法。

當然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大紙旁邊就是堆成小山的海鹽,只要在自己的名字上面按個指印,就可以得到五斤鹽。侯德富拿著作為量筒的一節竹筒,每走過一個人,就倒給他一筒鹽。

想到楚風不但白白給每個人送鹽,還要獨立承擔上交蒲老爺的捐稅,有的人就覺得他是個大善人,也有人比如王敏兒已經把他當作了英雄,但是在另一些人的心目中,他是個特大號的傻瓜。

比如洪家二嬸,就是最後一種看法。

她排在佇列靠前的位置,侯德富眼尖,一眼看到了:“咦,這不是洪家二嬸嘛,你不是說不來嗎?”

“爬開,你個死猴子,老孃不來?不來是傻蛋!”

快嘴二嬸得到那一筒海鹽後,又悄悄跑回了隊尾,排了半天,第二次在大紙上按下手印。

侯德富正埋頭裝鹽,一抬起頭就樂了:“二嬸,這鹽巴每人只能領一次,你已經領過了。”

“啥叫領過了?我咋不知道?”快嘴二嬸趁侯德富不注意,一把搶過竹筒,把鹽倒在自己衣襟下襬上兜起,一溜煙的跑了,生怕有人來追。

很快,被陰謀論者稱為東方史上第一次的賄選結束了,楚風小心的捲起那張大紙,把它放進了一個大竹筒裡。

若干年之後,《與民約法》成為了帝國的法統來源之一,作為特級國寶被陳列在炎黃宮的光明聖德殿上,但是後世所有的歷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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