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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賺錢真是好公道,每一個人都有好處。有一個夥計,他好幫得我手,將各方面關係理順。但這件事結束後,大家各走各路。他賺到錢後花光了;他向我借,我借10萬元給他,他拿去開麻將館又虧蝕了;後來他又跟朋友借了700萬去投資一間娛樂城,我贊助200萬,結果又虧掉了。200萬在當時是一大筆數,我買畢打行才700萬元。我當時對夥計是沒得說的,最重要是講本心。”
“像你這樣說,你認為這段經歷沒有什麼不正當?你問心無愧?”
“當然……”
“那麼為什麼多年來,不喜歡提這件事,不願意向外界解釋?”
“其實不是的,我跟家裡人講過。當時的情況,所謂‘走私’的定義並不同,當時香港幾乎是一個自由港,不是有稅的。況且,我始終認為,對朝鮮戰爭的經歷,解釋、爭論是沒有用的,雖然我後來碰到的問題很多,比如被傳遞解出境……”霍英東所說的“遞解出境”,是朝鮮戰爭之後幾年的事,詳情在以後的章節將會寫到。
“您說1997香港迴歸之前不想多講,為什麼?”
“因為港府可能說我犯法……”
“這件事是否牽涉很多人進去?”
“沒有,基本上不會牽涉很多人進去,但當時幫我的人還有一些在香港。那時,真是很艱苦,第一年才賺一點錢,結果還被一個叫做阿作的夥計亂花完。事實上並不是人們想像的那樣賺很多錢……”
說到這裡,霍英東突然轉談其它問題。我也不便深入探問下去。在這之後,霍英東亦多次主動提及朝鮮戰爭的經歷,但所談的也不外乎以上的內容。
第十章�戰時經歷 是非如何評說
朝鮮戰爭期間從事海上貿易,是霍英東一生中最有爭議的一段經歷。對此,向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英對霍英東的評價各不相同
對於霍英東在朝鮮戰爭期間,衝破“禁運”與中國內地做生意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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