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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狗一樣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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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為保證故事的完整性,部分會有藝術加工,以下全文都用普通話,有的地方會帶一些口音,但不嚴重,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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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個世紀80年代,正是改革春風吹滿地,國外文化迅速湧入中國的時候。
記得那個年頭,所謂的黑勢力團伙如雨後春筍一般冒了出來,或許這也是山高皇帝遠的緣故吧,窮山惡水出刁民。
雖說這城市是沿海而建,可距離國家管轄嚴格的地方還是較遠,官匪勾結在那個年代幾乎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時候崛起的黑社會跟國外的奇異文化不同,起碼好歹國外的文化還有部分人選擇接受,但這些黑勢力團伙貌似就真沒人願意接受他們了,而是選擇害怕他們。
當然,這種說法並不絕對,否則那個年代的幾大幫會社團裡不會有那麼多的人。
“與其在家裡種地,還不如趁著年輕出去闖闖。”
二哥他父親經常這麼說,二哥跟傻哥他們也這麼覺得。
至於他們為什麼會選擇那個在當時不算是太發達的城市,這就是因為被幾個老鄉忽悠了,他們在鄉里就經常聽某幾個老鄉唸叨,說是那城裡遍地是黃金,正是發展中要用人的時候,去那好賺錢。
當時二哥一聽就來勁兒了,等問清楚了細節,他跟傻哥便有了主意。
去那兒闖闖,看看能不能有點作為,要是能賺到點錢回來,那可就算是榮歸故里了。
二哥跟傻哥都是在98年的中旬,他們二十歲出頭的時候去的那座舊城。
懷揣著最普通的夢想,二哥跟傻哥帶了一筆不多不少的路費,足足折騰了近十天才從東北倒騰到了西南與海相交的某個城市。
跟他們一起出發的還有回去工作的老鄉,二哥跟傻哥的工作也是他們幾個老鄉介紹的,工資倒是比起種地強太多,可二哥還是很不滿意。
不是因為工資的多少,而是因為某些人的眼光。
“我臉上有髒東西?”二哥在麵館裡跟傻哥面對面的坐著,放下筷子,忍不住看了一下週圍的客人:“為啥他們都離咱這麼遠?”
“不知道。”傻哥搖搖頭,然後用手裡的饅頭往麵湯裡蘸了蘸,又咬了一口手裡的大蔥,吃得不亦樂乎。
事實上他們也不明白,為什麼城裡人大多都用有色眼光看他們,更想不明白自己每次出門都穿的是自己親手洗乾淨的衣服,但出了門還是有不少人覺得他們髒。
甚至二哥他們在公交車上不經意靠近別人的時候,別人要麼就退開幾步,要麼就叫他走遠點。
民工跟鄉下人,似乎很多時候都是被城裡人不屑的物件,哪怕是98年也一樣如此。
就因為這點,二哥曾經想換個工作,不想繼續在工地裡幹活了,想換個乾淨體面的工作。
可人生地不熟的他也只能是想想,而無法去將自己的想法付諸行動。
那件事是發生在98年的8月初,具體幾號他們也記不清了。
當天下午快四點多的時候,按照包工頭的吩咐,傻哥跟二哥被強行安排了出去跑腿,說是幫他買點酒菜回來,他自己則懶得動彈,直接就在工棚裡挺屍睡覺了。
接到這任務的同時,二哥差點就本能的抬手給包工頭一巴掌,但想想還是沒動手,畢竟人是給自己發錢的頭頭,惹惱了他也沒好處。
傻哥是屬於那種好人脾氣,你叫他幹啥,只要不過分,他能幫的都會幫你,要是沒幫上忙他還得內疚一陣子。
但二哥就不一樣了,他是屬於那種為人耿直,不愛讓別人吃虧的人,但他自己也絕對不會吃一點虧。
你要是敢讓他吃虧,他那個暴脾氣不抽你就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從他沒動手抽包工頭的這一點來看,就能證明二哥比在鄉里成熟了許多。
“媽的,這死胖子天天叨逼叨的煩不煩啊,真他媽把咱當跑腿的使喚了。”
“確實是挺煩的。”
“天天閒著不幹事,還當個jb包工頭,真把自己當爺了。”二哥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罵罵咧咧的跟一臉憨笑的傻哥聊著:“這孫子的體型死了土葬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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