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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褲兜裡,摸到了錢,但並沒掏出,只是給他戴上手銬。“你們知道你們犯了什麼罪嗎?一個是慫恿婦女賣+罪,一個是搶劫罪,一個是搶劫政府重要政治檔案罪。”趙文龍說。
“那得判幾年?”陳三顫聲問。
“輕不了!”另一個警察板著面孔說。
刑期很快下來了,許加添判七年,陳三判六年,李山丹判三年。宣判完後,法官問三人是否上訴,許加添說要上訴,認為自己並不是主犯。因為勾引人是李山丹干的,陳三是她丈夫,他們倆人合夥乾的事,自己只是個幫手,怎麼判的最重呢?
關於公安局介紹信的事,許加添說錢不是他從趙文龍兜裡掏出的,是李山丹掏出他接過來的,而且也不知道錢裡有公安局介紹信。如果知道有共感覺介紹信,打死他們也不敢要。
陳三本不想上訴,聽了許加添的話,認為上訴一下可能還能改判短一些刑期,便也跟著提出要上訴,問李山丹是否上訴,李山丹說:“反正多少也得**,算了,不上訴了。”
在等待上訴的日子裡,許加添在**裡想自己的理由都很充足,估計上訴後自己的刑期會減個一兩年,判個四五年就差不多了。陳三呢,刑期不會減,因為人們都會聯想,妻子出去勾引男人,丈夫出來捉姦,丈夫肯定是主謀,別人不可能當主謀的。丈夫和妻子有一人不同意,這事肯定幹不成。
許加添正在**裡遐想,這些日子客觀形勢卻起了個大變化。傳說有一箇中央首長車隊,去承德的路上竟然遭到一夥流氓的攔路搶劫,搶劫的流氓被中央首長的衛兵**給打跑了,可這位中央首長卻非常氣憤治安情況的混亂。
光天化日之下敢攔路搶劫中央首長的車隊,中央首長有衛兵,可以打跑搶劫犯,老百姓被搶劫,又如何辦呢。於是向中央反映,中央開了個會,決定嚴厲打擊現刑犯罪。指示一出,各省各縣便立即執行,中央把指示下到省裡,省裡把指標下到地區和市裡,地區和市裡把指標下到縣裡。
這次嚴打,省裡成立臨時指揮辦公室,方針是從嚴,從快。也就子,名單二十幾天之內必須立即執行,不用報中央,省裡指揮辦公室核實批准便可對犯人執行。
各地區各縣都下了一些指標,比如說忻縣地區要*斃五十個危害社會治安的犯人,忻縣便要*斃十五六個,其餘的便是地區所屬其他縣分配,根據縣大多分,縣小少分的原則。
一批批**裡殺人放火,搶男霸女,傷人性命的犯罪分子經過核實,確屬危害社會治安的,三天審,五天判,八天送地區,十天送省,十二天核准,十五天便拉上刑場*斃。全國全省全縣都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
保德縣雖是個不太大的縣,可是忻縣,原平,定襄,代縣都各自斃了二十來個刑事犯罪分子了,保德縣的全縣**裡那些罪犯中卻湊不夠四個,地區公檢法書記問:“你們保德治安就那麼好,沒有搶劫,沒有殺人越貨的?怎麼連幾個*斃的人都找不出?”
這話等於給保德縣公檢法下了命令。搶劫犯有沒有呢,公檢法的幹部開始動腦筋想了。剛好許加添和陳三上訴,公檢法的幹部一下想到了,他們乾的就是搶劫啊,雖說判了,可是他們上訴了,等於還沒判,還是可以判的。
搶劫危害人性命的可以*斃,他們符合條件,能湊數。至於同案的李山丹,她沒上訴,沒上訴等於作了結論,也不能改判了。於是紅筆一勾,判許加添和陳三犯搶劫政府公文,搶劫錢財,殺人未遂罪,判死刑!
第九十六章 槍決
再說許加添正在獄中為自己提起上訴這個英明決定而沾沾自喜時,的警察進來兩個,不由分說把他按到,給他釘了腳鐐。“你們怎麼給我釘腳鐐了,我又沒犯死罪?!”許加添大喊。
“沒犯死罪,你上訴了,改判時認為你犯死罪了!”其中一個警察冷冷地說。
許加添一看對面的監房裡陳三也被頂上腳鐐。“哥們,咱這次要玩完了!”許加添對陳三說。
“咱們又沒作甚,咋完了?”陳三在對面監房隔著鐵欄杆問。
“釘上腳鐐,不是死緩就是死罪……”許加添有氣無力地說。
“咱們只判個六年七年,怎麼一下判成死罪了?”陳三睜大眼有些不相信。
“誰知道呢?”許加添說。
晚飯時,送飯的警察給他們各自送來一壺酒,幾個炒菜,還有一隻燒雞。“這可能是斷頭飯……”許加添說。
“唉,吃吧,早死早託生,輩輩活年輕。早死了在那邊先佔個座。”陳三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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