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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話,讓屋裡三個大男人全愣了。
公孫良生啞聲一笑,只不敢當著朱隸的面說他娶的這個媳婦是鼻子天下一絕。這樣都能準確聞出是塗抹了芝麻糊。
伏燕只相信李敏是偷看秘方了,或是朱隸告訴李敏秘方了,說:“既然王妃都知道了是芝麻糊,何必說猜?”
“我知道?我什麼時候知道的?”李敏睜開眼,好笑的晶亮的眼珠子看著他們幾個。
顯而易見,她真是猜的,而且一猜即中。
伏燕傻了眼地問:“王妃如何得知的?這個秘方是王爺首創,沒人知道。”
“味兒,怎麼,你們都聞不出這個芝麻糊的味兒嗎?”
是沒有人想到能用芝麻糊來當烤雞料吧?
李敏唇角彎彎,兩個小梨渦好比湖水中的兩個漩渦兒,春豔盪漾,狡黠非常:“本妃是不知道秘方,不過,本妃知道王爺愛吃甜的。”
這話,直讓公孫良生和伏燕一塊真正傻了眼。
朱隸頓然有種從頭到腳,都被眼前這個女子看穿了的感受。
太可怕了!
李大夫的火眼金睛!
“奴才,奴才怎麼不知道!”伏燕失聲驚呼,好比天要塌下來了。他是自小跟著朱隸跑的,自小,從幾歲大的屁孩開始陪朱隸鬼混,結果,到至今還比不上李敏,李敏嫁給朱隸才多少天?!
哪有這個天理!他怎麼可以不知道朱隸愛吃甜的。只知道朱隸小時候像尤氏,只喜歡吃香吃辣,因為護國公府的人,習性都偏向北燕,愛吃肉,重口味。
公孫良生微張的嘴唇,輕輕地揚起了一截,像是有一點點突然醒悟到李敏話裡的意思了。
“不要小看甜食。關鍵時候,一個人,因為點甜食,都能把命救回來。你們應該都聽說過,一個人暈倒了,弄一碗糖水給他喝,比什麼都有用。”在李大夫眼裡,不是隻有藥才是藥,什麼東西,都可以是藥。
藥材,不過是從人的食材上升級一步的東西。有些藥材,本身是一種食物,只不過有人誇大了它的藥性,演變成為了藥。
“可是,王爺不吃甜的——”伏燕依舊在這個問題上與李敏辯解,沒理由他這個青梅竹馬能輸給不過幾日功夫爾爾的李敏。
“誰說王爺不吃甜的?王爺喝的酒,大都味道比較清甜。王爺愛吃雞蛋,本妃倘若給他做的甜雞蛋羹,他一口吃下去了。你們王爺是嘴巴挑剔,過膩的東西,其實他不喜歡。你看他吃東西,與夫人吃東西還不同。他吃的肉,要三層肉,有瘦肉,有肥肉,肥瘦兼得,口感甚好,不膩味。夫人吃東西,沒有王爺講究,只要火味兒夠,醬料重,足夠了。你們王爺先講究的是食材。比如眼前這隻烤雞——”李敏邊講學,邊拿起了一隻筷子,活靈活現的,要當場剖開眼前這隻雞,“雞皮底下一層肥膩,入油以後十分潤口。雞肉不是全都是乾柴似的瘦肉,是要起來十分有韌勁兒的肌肉,這是走地雞,常年奔跑的雞,才能具有的肌肉。”
三個男人其實不止聽她說,是被她那兩隻巧奪天工的巧手給吸引住了。只見她左手一隻筷子,右手一隻筷子,兩隻筷子分開一隻雞的順序,彷彿知道雞的骨頭和肉都是什麼結構一樣,不需要刀子,都能輕易而舉把一隻雞從頭到腳給剖開了,給開的徹底。
伏燕眨著眼,再一次深深感覺到,眼前這個女子絕對不是平常人,不是從天下下凡的仙女,就是那不知道哪裡來的天外來客。
朱隸一樣是深深有感,唇口微張,喟嘆一聲悠遠深長的:“書生皆可畏!”
伏燕從他這話,立即想到上回公孫良生二話不說先斬了魯爺的腦袋。
躺著中刀的公孫良生,百口莫辯,一張書生臉顯得既無辜又委屈,退了兩步躲一躲先說,眼看李敏還有話要說。
“王爺,妾身的話裡有哪處錯了嗎?”李敏問。
“沒有,王妃說的每一句,本王都記在心裡,欽佩到五體投地。”朱隸擲地有聲。只見他臉上表情,也不像是戲弄她,敷衍她。
他這個王妃,多才多藝,征服了他不說,是把整個大明王朝內內外外的人,都可以征服了。
李敏卻突然覺得無趣了,放下了拿來當解剖刀的筷子。
伏燕給他們端來兩杯解膩的茶,李敏嘗試了一塊帶皮的雞肉,確實是油中甜味滋潤,肉味鮮美,咬而不柴,韌勁十足,好吃極了。
朱隸那把小尖刀,在磨石板上擦擦,正兒八經的,幫她拆開單獨的雞腿雞翅膀。按理來說,手撕的話,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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