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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小本子收起來,覺得今天真是沒白來,不光是陳遇鬆口願意相親了,更重要的是,她還拓寬了業務渠道,這男的能跟男的處物件,那姑娘也能跟姑娘處啊!
張大媽彷彿看見自己遭遇瓶頸的事業重新煥發出生機,神清氣爽地開始跟陳遇討經驗:“小陳,你喜歡男的,你給大媽講講,怎麼介紹物件合適?見面在咖啡館還是飯店好?”
“你們約會也看電影嗎?”
陳遇想,他遇見的同類人都是在酒吧,酒吧能怎麼約會?就約。這話顯然是不合適說的。
他只能說:“我沒談過戀愛,不瞭解。”
張大媽心疼了:“沒遇到合適的人吧?你放心,包大媽身上了,找物件這種事,只要你有這個心,早晚是能找到的。”
她沒說陳遇之前不鬆口的事,拿另一個人當反例:“樓上律所那個孟律師你知道嗎?叫廷川的。”
律所和咖啡館上下樓,樓上律所工作的不管是律師還是其他工作人員,大多光顧過咖啡館,前臺小嵐有點西裝控,跟隔壁前臺關係又不錯,對所裡的幾位律師都如數家珍。
陳遇聽小嵐提過很多次孟律師,知道孟律師是律所的合夥人之一,常點意式濃縮,前不久剛打贏了一場大官司,不過他自己和孟律師沒什麼交集。
陳遇說:“見過幾次。”
“他啊,他媽媽都託我……”張大媽說著說著忽然想到了什麼,看了他一會兒,壓低嗓音,“你說,小孟會不會也喜歡男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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