叨狼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百五十七章 打假問題,財色,叨狼,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z
十年代中期,中國的消費品市場假冒偽劣橫行,商所不用其極,產品質量和商業信用之差讓人咂舌。
去年,政府方面出臺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第四十九條的內容就是,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在此前的民法中,消費者買到假貨最好的結果是按價退貨,如今則可以加倍賠償,這也算是政策方面的一個巨大的進步了。
偽劣商品生產者、銷售者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是製假販假行為。為推動社會的進步,必須保護智慧財產權,必須嚴厲打擊制販假行為。打擊和懲處這種違法行為的全過程統稱為打假。
制販假的存在,源於暴利誘使,法制漏洞,政府--八戒文學--絡,公司的高階產品完全可以在銷售當天之內就全部進入公司電腦資料庫當中備案。
但是對於低端產品,這麼做就不可行了,那會使得成本驟然上升,東西就沒辦法賣了。
像對於火腿腸這樣的生產門檻兒低投入成本也低的簡單食品類產品,就很難解決假冒偽劣的現象。
範無病也就這個問題跟自己的高管們討論過這個問題,大家就一致認為現在假冒偽劣產品密集出現在市場上的原因,還是因為造假的犯罪成本非常低所導致的。
儘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面規定了買到假貨可以獲得雙倍賠款的條目,但是在具體實踐當中,就不是那麼容易了,消費者要證明一件商品是假貨所付出的代價,往往是要比商品本身的價值高出很多的,基於這個原因,一般也很少有人在這個問題上較真兒,而是自認倒黴而已。
“我們得製造鐳射防偽標誌!以及其他一些低成本高技術的防偽手段!”範無病對手下眾人指示道。
既然難以使用行政手段來解決,那就只有求助於技術手段了。
今日第一更送到未完待續,)
!!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