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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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了兩下,用開玩笑的口氣說:“你不會以為這是一把古董吧?”
看來老潘最終還是被我迷惑了,他擦著額頭上的汗,自嘲地笑笑說:“可能是我神經過敏,你怎麼可能有戰國時期的東西呢?雖然樣式和質地都很像,不過一點氧化反應也沒有,是我看走眼了。”
我把玩著刀,假裝不在意地問道:“如果真的有一把戰國時期的古刀,能賣多少錢?”老潘扶了扶眼鏡,用調侃的語氣說:“如果戰國的東西經你手賣出去,不管賣給誰,你都犯了法。如果出了境,我這輩子怕就見不到你了。國家規定1795以前的古物嚴禁出境,你算算戰國離1795是多少年?”
我說:“咱們就是說著玩,你給報個價嘛。”
“這麼跟你說吧,英國佳士得拍賣會上一個明朝的花瓶可以賣到1500萬英鎊,當然那裡幕後操作暫且不說;在香港,一把乾隆御製配刀可以拍到4000萬港幣,乾隆本人見沒見過這把刀不說;一把拿破倫使用過的鍍金配劍摺合人民幣是5000多萬……”
我插嘴說:“如果是那把荊軻用來刺秦王的匕首……”
老潘瞟了我一眼,站起身說:“不跟你扯淡了,我得走了。”
老潘走後,我盯著荊軻的刀直髮愣,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這要換成硬幣,也不知道能把我砸死多少次……
其實我又不傻,早就想到即使是荊二傻同學身上最見不得人地方的一根毛,理論上也能算文物。但我也隱約覺得拿這個做文章有風險。老潘的一番話徹底打消了我的這個念頭,不說犯法不犯法的,如果真要流到國外去,不用等千年我就直接千古罪人了。作為“第好幾號”當鋪的總經理,瞞天過海趁人之危賺點小黑心錢是可以的,但怎麼說小時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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