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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的軍事力氣,應該視為密雲軍事力氣的一部分,並不存在軍事同盟一。至於異人之間的爭鬥,只需不違犯大漢以及密雲的法律規章,那與密雲完全有關。”這是第二個準繩成績,那就是密雲不會直接插手玩家之間的鬥爭,當然,這個態度對於天下會是好還是不好,需求天下會本人去評價了,但是對於方誌文來,相對不會與某個玩家權利有特別的關係,假設想要伸手進玩家的爭鬥中,方誌文完全可以應用馬賊來行事。
“明白了1趙伯陽對於方誌文這個答覆一點都不不測,NPC普通都不會摻乎玩家的事情,他們能夠覺得那是一潭渾水,而且NPC對玩家權利的瞭解很少,不能夠準確的把握住其中的關鍵只不過,林老參與了密雲的決策層之後,會不會有什麼變化就不好了,雖然林老只是個學者,但是不代表他身後沒有別的存在。
“那麼,密雲塞會給矢下會提供什麼樣的協作條件?”趙伯陽問的就是詳細的條款了。
“可以贊同天下會兩個二級鎮的移城央求地位可以由們指定,當然前提是這個地位是空的,或許一切者贊同易幟。”
方誌文的條件還是不錯的,當然,假設方誌文同時也贊同了別的玩家權利的同等條件那麼這個條件就不怎樣樣了,不過二級鎮的確曾經很不容易被攻破了像上次古柳鎮的那種狀況,完全是一個悲劇。
“那麼,能不能讓這個條件提早失效呢?或許能不能承諾別的城鎮進入密雲的工夫遭到限制?”“可以提早失效一個,第二個也保證是屬於天下會的,但是時期的距離不能超過一個月,否則視同貴會婁約。”
趙伯陽對這個條件就很稱心了,也就是,天下會將有一個城鎮取得一個月的搶先工夫,這一個月可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至少提升等級是有能夠的當然是沒有能夠將二級鎮晉級到一級城市的,由於城市圈的壓制準繩,密雲要塞的城市圈之中,不能夠出現第二個一級城市除非密雲城晉級到二級城市。
“密雲城能否可以在我方攻擊密雲密道內的烏桓人,乃至攻擊古柳鎮的時分提供應支援另外,假設我方意圖攻佔古柳鎮,密雲要塞能否提供支援?”
“當然,情報方面我們會充分的支援,但是,本質性的支援我方會自行決議,至於古柳鎮的事情,我再次宣告,古柳鎮是屬於密雲城的官方裝置,即使貴方攻下,也必須交與密雲城管理。”
“方大人誤解了,我方並非是覷覦古柳鎮的歸屬,而是希望得到自動攻擊的權利。
“這個沒有成績,但是一旦貴會在大漢的所屬區域之外作戰,將不受密雲城的管轄,也就是不承認貴方是大漢的軍隊,也不承認所取得的功勳值,當然,們取得的東西密雲塞也不會管,包括人口,這點請貴方留意。”
方誌文嘴角翹了翹,這話裡的意思很風趣,也就是,假設天下會的部隊到了塞外,密雲城的軍隊對其加以攻擊也是合法的,當然了,假設反過去,天下會的部隊偷襲密雲城的部隊,也不算是反賊,只需天下會的軍隊有這個實力。
其實這個就是一個圈套,用極高的自在度,引yòu天下會以及其他的玩家權利向塞外發展的圈套,由於玩家不能夠很快的集結大部隊出塞,所以末尾的時分玩家規模的出擊塞外,更多的是幫方誌文分散塞外胡族的留意力,等玩家有才能集結大部隊出塞的時分,方誌文早就在塞外樹立了郡治,接近漁陽的大片地盤,都會變成了大漢的疆域,結果,玩家依然要受制於大漢的律法,受制於方誌文的控制。
想要取得更多的益處,布就只要向更遠的地方防禦,這個就是方誌文設計的政策。
張志遠深深的看了方誌文一眼,方誌文的打算他如今還不能夠知道,但是這個思緒還是能揣摩一二的,假設方誌文太守的身份一旦揭lù,方誌文的謀劃…便大白於天下,但是即使如此又能如何呢?難道玩家會放棄開疆拓土帶來的龐大利益麼?
就像趙龍所的,這就是方誌文設立的一個遊戲場,一個養虎為患的遊戲,只需想參加,就必須承受這些規則,而且這些規則看起來是很合理的,一點都不過火,密雲要塞不過是佔據了一個大義的名分,假設實力足夠,完全可以造反的。
大方向和準繩確立,剩下的就是細則了,討論這些的時分,甄二公子與林老也參加了出去,於是一條條的協作細則很快被制定出來,當然單方不能夠當場就簽署上去,單方都需求上去再冷靜的過濾一遍,然後再找工夫正式簽署,不過,單方協作的意向曾經根本是不會再逆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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