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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走到了分叉路口,愛情本身已經沒有了,樟腦丸也好,肥皂也好,或者香水,都已經在日復一日的消磨裡變小變少,幾乎不可見。它消失在空氣裡,消失在嘆息裡。

向左是持續,向右是決裂。

有很多決絕的女子,她們說,如果沒有愛情,就什麼都不要,不要感激,不要恩情,也不要將來某天仍然接受對方的關懷與幫助。她們情願徹底退場,將這段情變成心口一處深深的疼。

向左走,是俗世中的妥協者,也是理智型,與平淡生活相吻合,更懂得生活的藝術。

而向右走,走上決裂的那一種人,是完美主義者,容不得一點瑕疵與塵埃;也是理想主義者,寧玉碎,不瓦全,如果得不到最好的,就一拍兩散,跑得遠遠,遠遠,遠成前塵往事。

舉一個例子,就像《東京愛情故事》裡的里美和健一,愛情結束後,兩個人仍然生活在同一圈子,低頭不見抬頭見,做起了朋友。而莉香,明明早已回到東京,仍避而不見完治。對她來說,與完治的一段感情已經是一瓶揮發完的香水。但在熙熙攘攘的東京街頭,完治不識趣地叫住了她,把她拉回三年前的回憶裡。

我深深相信,這只是邂逅,以後,她還是不會與完治見面。

向右走的人,既然當初選擇了那一聲裂帛,就不貪這一點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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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別成永訣

不知道我算不算一個決絕的人。我認為,戀人一旦分手,最好老死不相往來。

“分手了,還是朋友”這種話,不過是場面應景,大可不必當真。

如果兩人因為不相愛才分手,那麼就乾淨利落地說再見,反正兩訖。

如果一方負了人,那麼就有愧於心,想找機會將功贖罪,而被踢飛的一方不必給他這種機會。覺得自己受了傷,有理由接受饋贈,便連輸兩次。

分手了,就死心塌地地認命。再大的痛楚,忍個三年五載都會隱約至不可辨。人的記憶是有限的,生活的內容也一直在新陳代謝。

為何再找那個人做朋友,為何任由他出入你的生活,在你面前晃來晃去,時時提醒你曾經的狼狽?

既然沒有他的愛情仍可過活,又何必接受這種半路出家的友誼?

既然沒有一生一世的緣分,可不可以就此抹過,將眼光投放到更遠處,不再拘泥於同一個人?

既然愛情已經成昨日黃花,那麼就徹底散場,當作一段回憶,讓這個人的一切清清楚楚地成為過去。

為何要讓他改頭換面,繼續影響自己的生活?難道真存了僥倖心理,以為死灰會復燃,以為有朝一日還可重拾舊好?為何還戀戀不捨,不甘離去?

分手了,就是生別離。從此不與他來往,用一個決絕的姿勢斷了念頭。就像張愛玲給胡蘭成的最後一封信:不要再寫信來,縱然寫了,我也是不看的了。

如果不看,那麼無論怎樣的巧言令色,都不能再起一絲微瀾。

這個人再要如何說,如何做,通通不過是無用功。而他令她所受的種種委屈,都已不計較。

分手了,就斷了關係,無需假惺惺給予友誼的寸光寸暖,無需這種帶有施捨意味的補償性關愛。

分手了,就退出各自的生活,以免成為一個陰影,對下一場戀愛有所不利。

分手了,不要打無聲電話給他,更不要哭訴。總之,就讓自己輸得痛快些,痛定思痛,痛何如哉,橫豎不過是個男人。這樣的男人每天在十字路口有一打,憑什麼非他不可?憑什麼即使分手,還要一個友誼的虛名,任他陰魂不散,繼續觀看你的悲喜?

。。

人到中年

有很多事情中年不宜,比如失業、離異,也比如結婚。

中年失業就像行到半途卻拋了錨,天地不應。也就是找不到出路時驚覺自己回不去了,然後呆在原地,欲哭無淚,連乞討都沒人同情。

中年男人如果失業便斷了脊樑骨,不得不佝僂人生,老老少少都會用一種輕蔑的目光注視你。最不忍聽到下崗兩字,因為下崗直接反映出承載打擊之人的年齡。人到中年,有太多事已經不能回頭,很多機會不可能再度垂青,與命運叫板的力道已然弱了,就像殘陽夕照。

如果中年男人怕失業,那麼中年女人怕的莫過於離異。

最好的年華已經耗去,自覺勞苦功高,死心塌地冠其姓,做其鬼,哪知平地起驚雷。人到中年,七年之庠一庠再庠,彼此只剩下恩,而喪失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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