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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次跟友人訴說我前半生風花雪月的情史,友人都會毫無意外得給我指出一條陽關道:寫成小說吧,咱給你推薦到《知音》。
我便在今年的夏天,在報刊亭裡,毅然決然得捨棄了《ELLE》,買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知音》。
報刊亭的敬業大媽一面搗鼓她的附加產業—茶葉蛋,一面向我劇透:“這期不錯,裡面有一篇講了一個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後嫁給了真愛。”
我覺得這個文章的噱頭不錯,掏錢付賬的時候,忍不住求大媽繼續劇透:“然後呢?”
大媽找了我零錢,笑道:“結了婚之後生不出小孩,後來去了新興醫院了”
我無奈“哦”了一聲,轉身走人時,惋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這年頭,能在大庭廣眾之下搔首弄姿的,不只是幹露露和她媽了,還有在街上等紅綠燈的狗。
我在紅綠燈下翻看了一遍雜誌,抬起頭時便瞧見這麼一隻“搔首弄姿”的狗,忍不住腹誹:這狗怎麼這麼像於沁黎?
撓完了狗腹,這只不知哪個國家接種的捲毛狗突然轉過身來,衝著我的方向連聲小吠。
我忍住朝它回吠的衝動,聽到前面的路人甲和狗主人交談道:“這狗不好養啊,大街上的一直叫,叫渴了您還要喂他水吧。”
狗主人嘴縫裡透出一句話:“這是捲毛比熊犬,一般人買不起。”
路人甲逢迎得“哦“了一聲,蹲下身摸了摸這捲毛比熊犬的頭,又揚聲道:“是的哎,瞧著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樣,這毛多有韌性和光澤啊。”
狗主人牽著繩子的手抬了抬,讓狗遠離別人的撫摸圈,半譏諷半嘲笑道:“狗的皮毛都是靠吃出來的。我們家喂他的狗糧都是國外進口的,這種狗糧日本人還用來喂小孩的。”
我走上前,瞧了瞧這捲毛狗身上掛的銘牌,朝狗主人一笑:“於沁黎對狗倒是上心,一條狗都整得比她人模狗樣。”
狗主人,哦,不,狗保姆驚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開口:“是方,方小姐。。”
我看到一隻狗,就能猜到它的主人是於沁黎。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沒事找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為我對於沁黎的一切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沒有的,我還真不想有。
下面我來個自我介紹。
我叫方曉菁,88年8月8號出生。小學時是頑皮生,初中時是優異生,高中時變成了留學生,到了大學,我又變成了大陸生。
有人會感嘆我的身份變化太快~~
但也有人會覺得我的名字異常熟悉,,我想說,這個確實是,這個也確實有。
倘若你覺得你想不起來在哪聽過我的名字而夜間盜汗多夢的話,我勉為其難得告之:詳見都市情感電視劇《夏家三千金》。
原因就在那裡: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曉菁。
於沁黎於我,是個特殊的存在。
好吧,實話講,她對於很多人,都特別得special。
她是那個大家圍坐在教室裡看愛情動作片,別人滿臉的驚異&興奮&好奇,她卻皺著眉頭叫囂低俗的個性女。
她是那個看著游泳池裡男女互相調戲,忽然在岸上大叫一聲“別脫褲子”的張狂女。
她是那個善於打架,能從女廁所和我一直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廁所的奔放女。
我記住她名字的那一天,便是和她結下仇恨的那一天。
如果廣大讀者認為這是一篇女同文的話,請相信我,您misunderstand了。
現在的女同都可以去獻血了。
如果有可能,請再次相信我,我會在公眾場合下“深情款款”得對於沁黎說:“親愛的,我們終於可以去獻血了。”
Unforgiven 1:出生
傳說,我和於沁黎是同一天出生。那天是晴天,還有著萬丈高的太陽。
我不確信這個傳說,皺了眉頭就去問老爸。
對我而言,和她一天的生日是我的奇恥大辱。
老爸端著茶杯往桌上一扣,大聲駁斥道:“傳說個毛,就你生日那天,你媽和她媽為了搶張床位,在醫院裡從婦產科一直打到精神科。”
我感到很震撼,囁嚅道:“那後來呢,咱媽贏了嗎?”
老爸將手上的茶杯端起來又一扣,暗淡得回我:“她媽的贏了。”
我拍拍老爸厚實的肩膀,安慰道:“輸在起跑線上有什麼關係,勿用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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