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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之收拾好書包,從我家走的時候,我還在角落裡滿臉抑鬱得站著。
老媽當著我的面,將幾個我一直嘴饞的綠橙塞到了方之書包裡。
吃完晚飯就開車出去的老爸回來了,風塵僕僕得走進客廳,鞋都來不及換。右手捧著一盒東西,開心得遞給方之,笑道:“方之,來,快試試,不合腳我趕緊拿去換。”
寶哥果斷眼紅得看著一雙防滑防脫膠、suede面料、有著完美抱腳結構的adidassc籃球鞋從鞋盒裡掏了出來。
要知道,籃球鞋可是寶哥的最愛啊。
我看著也有點眼紅,這款籃球鞋全市都沒幾家在賣。一千八的高價,連專業籃球運動員都未必捨得買。而且,2000年之前,誰高興買一雙貴得離譜的運動鞋?老爸為了獎勵方之,真是花血本了~~
方之忽視旁邊存在的兩隻“兔子”,安然愜意得試著他的新鞋。
看著他繫著鞋帶,在我家客廳地板上一蹦一跳、來回摩擦著,我的耳畔自然想起了重生前聽來的神曲:
我的滑板鞋時尚時尚最時尚,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
摩擦摩擦
在這光滑的地上摩擦
一步兩步一步兩步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
方之在我腦補的音樂聲中穿戴好鞋,大小正好,前不擠後不凸的,說了聲“謝謝叔”。
老爸高興得連“嗯”了兩聲,搞得好像是方之買了鞋給他一樣。
我索性閉了眼,瞧也不瞧方之那得意樣。
寶哥也板著臉上了樓,回房間痛苦去了。
老媽又整了整方之的衣領,吩咐老爸道:“你開車送孩子回去,騎過來的腳踏車明天讓銘心騎到學校去。”
老爸“嗯”了一聲,又吩咐了正“眼不見為淨”的我一句:“你聽到你媽的話沒?”
我睜開眼,心感淒涼地注視著面前真正的“一家人”,真的,真的,喝豬肝湯的應該是我啊。
我的心肝才拔涼拔涼的~~
~~
方之終於走了,我全身的神經也終於敢舒展開來了。
老媽招呼我到沙發邊,嘆了一口氣,問我道:“那個女孩子在你們班成績怎麼樣?”
我知道老媽問的是沈思琪。
沒好氣得應了一聲,揉著我脆弱的肩膀,組織了一下語言:“她學習不怎麼樣,心眼卻拔尖的壞。”
老媽低著頭,嘆了一口氣勸我道:“銘心,那個女孩子你少欺負點。要知道,她畢竟是方之妹妹。上一輩的錯事上一輩的錯,你不要覺得自己氣不過,就拿她出氣。以後方之知道了,也不會領你的情。”
我一聽老媽的話,就跟被人抓包的野貓一樣,渾身炸毛。
“我什麼時候欺負她的?她一個私生女有什麼資格被我欺負?你不知道她偷了我的作業本,還反過來讓她媽來學校告狀嗎?”
老媽皺著眉頭望我,“你在學校這些事情,我和你爸都知道。她媽告狀是她媽的錯,可你當著那麼多不知情人的面也沒少損她啊。方之爸爸都打電話打到你爸這了,說你指使班上同學欺負他的寶貝閨女。你爸是不會將方之爸看在眼裡的,可你方姨知道這件事後心裡有多苦你知道嗎?聽媽媽的話,你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方之家的事情,你少管。”
我瞪大了眼睛,心裡是滿滿的忿恨,控制不了自己的音量:“我沒有指使人去欺負她!”
老媽點頭道:“是,你是沒有。但你對沈思琪的態度已經影響了劉薇薇這些孩子對她的態度。你自己說說,如果不是你表現得對沈思琪這麼厭惡,她們怎麼會平白無故地厭惡她?今天早上我碰到江綠意媽媽,她還說讓我聯名其他家長請周老師調走沈思琪。你說說看,這裡面是不是有你的事?”
以前,我一直認為雞毛撣抽人抽得最痛。
換做現在,我才知道,不懂你的人罵你的話才是最難訴的痛。這個不懂你的人,與你越親,你越發痛。
因為沈思琪,我嚐到了長久畏懼一個人的滋味,回回的噩夢要找她來結束。
因為沈思琪,我感觸到這些個痛楚,深得彷彿浸入肌理的毛髮。皮脫毛髮,迎風即痛。我漸漸忘卻的這些羞恥和痛楚,一日回想回來,都會痛得顫抖到心裡。
我紅了眼睛,真正的紅了眼睛,望向老媽。
“媽,你說我沒有資格欺負她。那好,她欺負我是為了什麼?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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