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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麼殺人歌。”沈強夾了一筷子辣椒肉炒肉,吃得額頭冒汗,“也就是嚇嚇小孩的玩意。”
“這曲子就是民國時期一些太太不滿意自家老公在外面瞎搞,找了戲臺板子編出來嚇唬老公的曲子。”沈強又給自己盛了一碗飯,“沒什麼特別意思,就是調子編的不錯,傳唱度高流傳到現在罷了。”
“那這本書最後的這個歌詞,比書上多了三句……”遠揚對於這首嚇到他好幾次的曲子居然如此平凡這件事有些不服。
沈強看了眼歌詞,又扒了半碗飯。
“這詞倒是真有點老。”他說,“這歌后頭有好幾個版本,這版得是我爺爺輩的人才能知道的了。”
“但這也不算是什麼線索。”沈強把書還給遠揚,潑冷水,“這附近幾條巷子除了寧家巷這邊外地人多一點,其他的都是老楓城人,世代都住在這裡,知道這歌詞不出奇。”
“這詞在這本手寫書裡最多隻算個噱頭。”沈強總算吃完了午飯,喝了口茶,“調查的時候不要被這種博人眼球的東西左右失去判斷力,應該去挖掘本質的東西。”
“這本東西的本質,是這個人做這件事的動機。”沈強看著遠揚和康平安,“他寫的內容都是日常的,他用咒語蠱惑的物件都是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女人,他為什麼要把這樣的東西放在書店裡?這才是關鍵。”
“這本東西沒有文采,錯字百出,很顯然寫這本東西的人對寫書給人看這件事的興趣並不大。”
“那麼,他為什麼要寫這樣的東西放到書店裡?”
“人類做任何事情,都有動機,順著動機挖下去,才能找到人。”
沈強難得不罵人,遠揚也難得地認真聽進去了。
“這書寫得最多的部分就是黃色內容,書裡的主角和女人床笫之間的事情是描寫得最詳細的。”遠揚推測,“把這樣的東西放在公共場合,他是為了公開意淫?”
自己私下意淫不夠,還想把這種噁心的情緒放大給對方看到?
“他是為了讓對方看到這些東西?”遠揚重複,意識到了什麼嗓門都大了,“那些意淫的物件,也是便民書店裡的常客?”
想了想,突然吼了一嗓子:“他書裡寫的這些人,是現實中存在的人?!”
沈強被這一嗓子吼得差點被茶水嗆死,咳了半天才抬手給了遠揚一個毛栗子:“老子還沒聾!”
打完遠揚手都沒收回來就順手又給了旁邊康平安一毛栗子:“平時屁話那麼多,真到分析案子的時候一個屁都嘣不出來,你呢?你也把那本東西看完了,現在一句分析都沒有?”
還在啃雞爪的康平安無辜地眨眼。
想了半天,提議:“我們要不要把這本書放回到書架上,看看有什麼人租了這本書看,問問他們的想法?”
“萬一真的有人是書裡提到的人,那那個人說不定能感覺出來,說不定就能找到寫書的人。”
遠揚:“……”
他很機靈地把剩下一點點辣椒肉炒肉撥到自己碗裡,端著飯碗往旁邊躲。
果然沈強下一秒就發作了,站起來拎著康平安的耳朵就罵:“我是不是讓你少看偵探小說!你這想的什麼餿主意!!你在辦案,不是在寫小說!”
康平安哀嚎得異常熟練。
遠揚溜得也異常熟練,把吃完的飯碗往桌角一放掉頭就跑。
走了幾步,灰頭土臉的康平安跟了出來,氣哼哼地踹了遠揚屁股一腳:“見死不救。”
沈強還留在店裡結賬要發票,扯著嗓門讓這兩人下午開會別忘記,沒有跟上來。
“我想的這個法子不是挺好的麼。”康平安還是有些不服氣的,嘟嘟囔囔。
“這案子現在為止,涉及的金額只有兩塊五毛五。”遠揚拍掉屁股上的腳印,用拍灰的手拍康平安的臉,“要是照你的辦法,那個人不但可以滿足自己的炫耀欲甚至很大可能變本加厲,等於是變相鼓勵了,老沈不揍你才怪。”
康平安咕噥:“寫那麼變態的東西的人,萬一真的對這些物件有行動了怎麼辦?”
“大部分人的犯罪行為都只是在腦子裡,付出行動的畢竟是少數。”遠揚抹光手指上的灰,心滿意足。
“不過薑還是老的辣。”康平安感嘆了一聲。
沈強把這本東西帶回局裡後就是翻了幾下,他和遠揚可是完完整整看完起碼兩次的,結果他們倆都被歌詞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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