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男孩子要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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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尷尬的是,他說喜歡自己是因為車禍前的感情,而她喜歡的,偏偏是現在回來後的這個他。 . 吃過晚飯,天色已暗。 蘇悠悠這樣日理萬機的大忙人自然不可能留在農莊過夜,既已達到了見雲起一面的目的便立即動身返回了江南市。 荒野上夜間行路通常不太安全,而且聽說最近從南邊來了個極其厲害的世界BOSS,趁著巔峰賽期間各大軍團注意力都在比賽和雲起身上,帶著浩浩蕩蕩上萬個亡靈小弟一路北上,沿途打垮了十幾個攔路的玩家團隊,已經到了江南市近郊。 於是,秦璇珠提出在農家樂留宿一夜,明天天亮再趕路。 嗯,當然也是因為蘇總離開前已經為他們的所有開銷買了單,不住白不住。 其他三名女子經歷了戰鬥或是大雨,急需梳洗,當下一致同意。 骷髏人和霍鏗則沒有表決權。 入夜,雲起睡不著,或者說他不太確定自己還是否需要完成“睡覺”這種生物行為,於是獨自出門到院中,一板一眼地練拳。 現在他沒有肌肉也沒有神經,甚至都沒有大腦,身體的發力和反應模式與從前截然不同,相比起人類或者亡靈,他感覺自己現在更像是個機器人。 有著奈米級泰坦精金重塑的骨骼,胸腔中存在一顆類似於心臟但又肯定不是心臟的能量核心,腦腔中則封存著沉睡的泰坦智腦分身,以及人王王冠。 以他過往經受的訓練,要適應這具身體正常行動不難,可要進入比較精細的戰鬥操控則還需要大量的練習,而令他驚喜的是,不知道是因為人王王冠賦予了他對源能更透徹的瞭解與掌控力,還是身體脫離肌肉後由源能直接操控完成行動,他現在對於這種新能量的理解與運用跟從前已不可同日而語。 最起碼已經達到了慕清霜那種頂級天才的級別,而且還在穩步提升。 這就好像上輩子學外文,在課堂上死記硬背怎麼也學不會的東西,如果把你丟到一個純用外文的環境裡生活,不好好學就沒辦法跟任何人交流,用不了多久逼也能逼自己學個五六分。 外面有兩個醉醺醺的爺倆吃完宵夜回來路過瞧見,四十來歲的大叔指著他取笑兒子道:“看看人家,這麼晚了還在練拳,你要是有人一半努力,也不至於長這麼大都沒點兒出息,娶個媳婦兒還要你姐掏錢。” 二十歲左右的兒子不屑地道:“老爸你喝多了吧,你拿什麼教訓我也別拿個1級的新手村小亡靈來說事兒,像他這樣的,我單手就能打十個!” 說著就要擼起袖子進來證明一下自己的勇武,那大叔一把扯住,罵道:“回來!打狗還得看主人呢!你打得贏他,打得贏他背後的那幾個玩家嗎?那可是慕清霜,曾經也是做過頭號玩家的,聽說她性子冷得很,殺起人來眼睛都不眨,沒事兒招惹她們幹什麼?” 兒子聞言,頓時慫了,沒敢進門兒,但還是藉著酒意調笑道:“慕清霜當真是百聞不如一見,嘖嘖,那顏值、那身材,真不曉得最後會便宜了哪個男人——可爸你說她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癖好?哪有姑娘家還隨身還帶著個亡靈寵物的?” 雲起聽到這兒,頓時不樂意了。 你才是寵物!你全家都是姓慕的寵物! 他望向門外,想瞅瞅能打自己十個的男人長啥樣。 肖凡,45歲。 肖同,20歲。 都只是普通詞綴的NPC,也好意思大言不慚能打新手村級小骷髏。 等等……姓肖? 這不是前女友肖默那個賣女兒給兒子娶媳婦兒的便宜老爹嗎? 當初還離家出走在105區時,雲起最大的開銷除了房租,就是把拿錢替肖默送走了找上門來的這爺倆。 只有一面之緣,但由於當年印象太深,所以還記得。 沒想到陰差陽錯的,居然到了前女友的老家。 雲起對前女友說不上餘情未了,但生平特討厭這種賣女兒給兒子娶媳婦兒的,當即抬起手向肖同豎起大拇指,然後反轉向下。 “嘿!這小亡靈還敢挑釁我!看我不得揍他幾下!” 肖同怒氣衝衝地甩開父親走進來,左右看了看也沒什麼趁手的東西可以當做武器,於是揮起拳頭,照著亡靈怪胸口便打。 這拳,雲起腦海裡覺得緩慢而無力,偏偏身體就是躲不開也攔不住,砰地一下狠狠砸在胸骨上。 “啊!” 院子裡,陡然響起了肖同淒厲的慘叫:“我的手!我的手!” 雲起完全愣住,納悶兒地看著眼前抱著手又跳又叫的年輕人,這又是什麼情況? 剛剛他根本沒有被擊打的感覺,就像是被輕輕按了一下,但肖同明明出了全力,以至於他的拳頭都已經被反震力和堅硬的胸骨撞破皮肉,甚至可能連骨頭都裂開了。 吵鬧聲驚動了房中幾名女子,慕清霜等人在北境歷練本就沒有什麼舒適的居住環境,夜裡遭到怪物襲擊也是家常便飯,所以睡眠很淺、警惕也高,這邊肖同才叫了兩聲,他們就已經各自提著武器開門而出。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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