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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萬人嫌我不當了》最快更新 [aishu55.cc]
時逢雨季,突然接連下了好幾天的雨。
坐巴士,最怕這種連雨傘都來不及準備的“突然”。
人的心情也變得莫名的低沉。
女孩放下了手中的筆記本,擱在膝蓋上。
坐在巴士的裡側,手掌心放在窗外上,痴痴看著滑落的小水珠,聽著雨水拍打窗臺時——“滴答滴答”的聲音。
感覺時間好像就此慢了下來。
眼睛漸漸模糊,思緒不受控制的飄遠,記憶,也彷彿回到了愛情故事開始的起點。
她是榮州女高的,最喜歡的就是唱歌,寫歌詞,夢想就是能站上屬於自己的舞臺,唱給喜歡自己的人聽。
但是在學校的每日,自己最珍惜的歌詞本每次被同桌偷走,吃完午飯,送到自己面前的,是淋上草莓汁,弄得髒兮兮,軟爛爛的團糊,同桌還笑著說:
“看,我把你的垃圾加了果汁,現在,變得多好吃啊。”
她生氣,但只會忍,實在忍不住了,就找到老師,請求他幫自己調換座位。
但老師的回答卻讓智英萬分不解,老師對她說:“智煐啊,首先女孩子要學會包容,大度!還有,我說了你多少次了,上課不要做與課堂無關的事,在南半島努力學習才能改變命運,歌手不是誰都能的!少做夢,人要有自知自明。”
我不理解,一點都理解!
對同桌,不是溫柔體貼才對嗎?
對同桌的夢想,不是應該尊重才是嗎?
可是她的同桌,對自己簡直粗魯到了霸凌的程度。
會在休息期間,搶過自己的筆記本子,不顧懇求,當眾大聲讀自己的歌詞…
會在走廊擦肩而過時,故意靠近她,然後用力推她,直到摔倒然後嘲笑自己。
“哇——大發,演技真好!”
跟自己借文具,用完不歸還,如果自己生氣要討回時,還要故意把東西扔到遠處,或坐在屁股下,有時甚至會直接說自己根本沒借過自己的東西。
無論何時,不管場合,挑自己的語病,嘲笑我的夢想,把自己的鞋子,和寫滿歌詞的筆記本偷偷藏到別的地方,讓我著急卻根本找不到。
每日都是這樣,她不理解,於是很痛苦。
甚至放學後,把自己堵在小巷裡,欺負自己,撕碎我的課本,歌詞本,冷眼看著自己無助的自己,孤立無援的痛哭哀嚎,她們卻——放聲大笑。
“呀,你們瘋了嗎?!”
伴著一
道怒吼,視線的畫面裡,是一個修長的身影闖進了少女孤獨的世界。
記憶中,他是個很溫柔的人,那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展示如此憤怒的模樣,也是這份溫柔,讓我覺得,哪怕wuli已經分開了,也還是不願在內心說他的壞話。
只不過是趕走一群霸凌自己的人,隨手遞給了自己一張手絹。
自己的喜歡,就變得挪木喜歡!喜歡到簡直就像個思春期的帕布腦殘中二少女一樣!
他是隔壁的榮州男高的。
校草,不僅溫柔有魅力,還長相帥氣,自然受到了很多自己學校後輩、前輩的青睞,當然了!拿渡(我也是)…
在所有喜歡他的女生裡,我不是最漂亮的那一個,但我一定是開朗,活潑,簡單的說,就是最死纏爛打的那一個。
在學校,老師永遠只會說:智煐,你為什麼遲到,為什麼要跟陌生人親近,為什麼裙子那麼短…
在自己榮高讀書的青春懵懂時期,就是在這樣的教育下長大的——
“女孩子凡事要小心,穿著要保守,行為要檢點。”
但喜歡一個人,是會不顧一切的。
那是自己第一次不小心愛上一個人,第一次穿著一點都不保守,最可愛最好看的連衣裙,第一次就像青春偶像劇裡的劇情裡,腦殘男二在女生宿舍下為女主彈吉他那樣,呵呵…
雖然,現實反了過來——
寫歌,在樓下唱歌的小丑竟是我自己而已…
他曾明確地說:“智煐啊,我不喜歡你。”
我也明確地說:“偶吧呀,我一定要追到你。”
到後來,我甚至都數不清自己表白了多少次,也記不得自己被拒絕了多少次,但我都沒有放棄,可能是這份堅持讓他產生了一絲動搖吧,他最終答應了和我在一起。
我們確認關係後,周圍的人都覺得不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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