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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翰的話語讓陳浩無奈的搖搖頭,的確,唐人雖然取名叫做電影製作公司,但是真正作為主打的還是電視劇,唐人制作的古裝劇幾乎是收視的代名詞,幾乎沒有失敗過。倒是一些年代戲跟都市時裝劇比較普通,通常沒有太大的火爆。
“按照你的要求,估計也只有華誼兄弟可以滿足了。但你確定自己能夠進華誼,並且從那麼多的藝人當中搶到資源?你外形並不是很突出,長得帥氣的藝人多了去了,也沒見那些人大紅大紫。所以你最好考慮一下我的建議。”陳浩依然不放棄,作為唐人的經紀人,他現在幾乎沒有拿得出手的明星,如果林翰願意加入的話,他拼了老命也要將林翰捧起來。
雖然現在自己正在出演唐人的電視劇,可是說起來林翰對唐人根本沒有多少好感,更不要說是加入其中了。他皺著眉頭問道:“如果我加入唐人的話,你有辦法讓我一年之內擔任一部電影的主角?如果可以滿足這個要求,那我加入也無妨。”
其實他已經將自己的要求縮減了很多了,因為系統的任務要求是讓他出演投資不低於一千萬的電影,林翰害怕陳浩覺得自己瘋了,所以就沒有說出這一點來。
陳浩抽了口煙,他就搞不明白了,為什麼林翰非要跟電影過不去,一心只想演電影。“為什麼你非要抓住電影不放呢?每年成功的電影並不多,而且電影圈很難冒頭,與其在電影圈裡面打拼還不如跟胡歌他們一樣悠閒在拍電視劇。名氣、金錢絲毫不差呀!”
“我當演員就是為了拍電影,如果我說自己還想去好萊塢試試,你會不會覺得我瘋了。”林翰雙眼看著前方,眼睛裡面閃爍著莫名的光彩。
陳浩看著身邊這個洋溢著夢想光輝的年輕人,他竟然找不到什麼詞語可以形容了,曾幾何時自己的夢想就是帶出像香港四大天王那樣的明星,可是自己現在卻連一個二線明星都沒有捧起來。現實的冷水潑得還不夠多嗎?他喉嚨輕輕動了一下,喃喃說道:“夢想這東西誰沒有呢,可是真正實現的人又有多少?”
旋即,他將腦海裡面那愁緒拋開,繼續不知疲倦的對林翰進行勸說:“做一個明星是需要成本的。二百元可以成為明星嗎?三千元可以成為明星嗎?四萬元可以成為明星嗎?五十萬元可以成為明星嗎?一千萬元可以成為明星嗎?”
還沒有等到林翰回答,陳浩就自言自語說道:“二百元節約點我可以吃一個星期的飯;三千元是拍一組合格的藝人照片的起步價;四萬元可以出個單曲;五十萬可以出cd加mtv,一千萬可以拍個電影、電視劇,或者組織場選秀。看吧,這個行業的成本就是這麼高,以一個新人五十萬計算,十個人要五百萬加上一年乃至n年的時間風險。”
“誰來承擔這個風險便成了藝人與經紀人產生糾紛的焦點,高成本以外還有兩個事實藝人必須明白:一是你是新人,經紀新人是不掙錢甚至賠錢的,而經紀人要吃飯要買車買房養家餬口,不掙錢咋養家,換你你也不會幹不掙錢的買賣;二是據說北漂藝人三十萬,即便沒三十萬,十萬、八萬還是有的,假設一百個人裡面有一個是富二代,十萬人裡面就有一千個富二代,這一千個人出錢承擔風險他們就有機會,你不出錢連唱片都錄不了,更別說聲名遠揚了。”
陳浩說的這些道理,林翰很清楚,他現在並不是不想找經紀人,而是不想隨隨便便就找一個,要是簽了賣身契哭都哭不出來。唐人一直都不是林翰的目標,哪怕林翰此時再窘迫,他也沒有想過隨便找個經紀公司敷衍了事。既然重生了,那他就要做到最好!
經紀人與藝人合作一般會籤全約合同、代理合同兩種。前者就是賣身契了,韓庚籤的就是這種,公司斥巨資包裝打造藝人,相應的,各種規章制度會牢牢的栓住藝人五年、十年乃至終生,藝人身上的每一分價值都會兌換成鈔票,而這些錢的大頭都流向了金牌娛樂經紀人的口袋。看似是藝人吃了虧,實際上是藝人佔了大便宜。
也有藝人是籤代理合同的,籤個一年兩年,可能是藝人出錢包裝打造自己,而且分成比例上藝人拿大頭,經紀公司拿小頭,感覺藝人賺大了。試問:如果經紀一個藝人不掙錢,幹嘛還要在他們身上浪費時間?也許有藝人會說自己花了幾千元甚至上萬元,這是經紀公司的
利潤。看了上一段應該很清楚,幾千元只夠拍組湊合的過去的藝人照片,幾萬元也只夠助理一年的工資,除此之外,這點錢你還想做什麼?如果這算經紀公司的利潤,那還剩幾個錢來給你包裝?很多籤代理約的藝人合約到期後都不再續約,認為經紀公司不認真經營自己,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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