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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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這麼小,賣了它到那邊還買嗎?房子買賣一折騰就好幾個月,都不夠房價漲的。再說,我懷疑你的工作能力。
本來,小露的設想,是找個優雅的環境,讓爭論展開得既有質量,又不至於火藥味太沖。現在,好象程陽有點壓不住,她只好陪了個笑臉兒,想以退為進,讓氣氛緩一緩,伺機把話題引向深入。
程陽卻不依不饒:就你掙那點工資,不頂我的三分之一,如果我不支援,你一個人跑到蘇州喝西北風好了。
小露終於發現了有價值的苗頭:我是你老婆,你不養我誰養?
程陽:我沒說不養你,但是你要聽話。
小露:怎麼聽話?你說什麼我聽什麼,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啊?我們不成了奴隸主和奴隸的關係了?
程陽:你別說那麼難聽。只是你要把想法控制在合理範圍內,到蘇州這種想法絕對不能有。
小露:我這不是打個比方嗎?值當緊張成這樣?
程陽:這不是緊張,這是話語權。
小露覺得問題“終於”嚴重了:什麼話語權?你一個男人,收入高點理所應當,就憑這,能扯到話語權上去?
程陽更認真起來了:家庭治理如同國家,在咱們家,我就是元首,你別動不動就挑戰權威。
“元首?我靠!”小露索性假戲真作,決定不淑女了,“你看你這熊樣兒,還敢冒充元首?”
“我掙的多,我就是元首。收入決定一切。”
“你到別人家當元首去。我掙得少,也照樣自食其力——今天我買單,程元首你自己喝著,我是小民我閃了。”
話不投機,小露真的買單走了。目的已經基本達到了,老公原形畢露,她可不想繼續耽誤時間了。
“鴻門宴!”程陽的聲音一直追到她的後腦勺,她也沒理會,高跟鞋咔咔咔,徑直跑回家了。
“他居然說收入決定一切,還說他是元首。”小露第一時間向姐姐電話彙報進展。
“他說的對,收入是很重要。”姐姐說,“不過,你說的也對。你掙得少,也照樣自食其力。反駁他,也是有理有利有節。”
即日,姐姐發來電子郵件,這是姐姐給本市晚報的最新一期婚姻專欄的底稿,寫的是:
你越依賴他,他越輕視你
——梁山伯也可能變為陳世美
我堅持上期的觀點:女人要像經營生意一樣經營婚姻。
對此,本期進行一點延伸,要說的是:如果認可婚姻如同生意,女人就要把自己放到與“合夥人”平等的地位。實現這一點,核心的是塑造一個全面獨立的自己,不僅僅在經濟上,也包括在其他方面。
比如,婚後,你要更加強化自己的女人味,注重公共形象,適度地讓老公感覺到些許的壓力。讓男人總是懷有失去女人的小小擔心,這對增進夫妻關係反而是件好事。
把婚姻比做生意,老公有時候會像合夥人,有時候也會像你的大客戶。如果你表現得過於依賴這位大客戶,那麼在具體細節上,就會失去談判的主動權,結果往往就是你讓步,再讓步,直到毫無利潤,甚至虧本經營,那就真正地損害了合作關係了。
我有個朋友,本是一位已經小有起色的餐廳女老闆。後來,她認識了一位極有天賦的商業才子,深思熟慮後,兩人決定結婚。婚後,出於對老公經營能力的信賴,她關了自己的餐廳,專心當起了家庭主婦。結果是,老公對她越來越輕視,終於另有新歡,兩年後,兩人以離婚而告終。此時,我這位朋友隻身帶一個孩子。由於離婚過程很不愉快,前夫在離婚前設法轉移了財產,逼得她還要重操舊業,再度經商,生活的艱辛可想而知。
可以設想,如果她早些意識到女人獨立對婚姻的特定價值,這個被動局面是可以避免的,甚至,完全可能是另外一個樣子:幸福,穩定,生活上互相尊重,事業上智力共享。
概括來說,如果女人毫無原則地順著男人的意思做,不肯大膽講出自己的任何主張,不敢顯示自己的獨立性,那梁山伯也能被慣成陳世美。
當然,所謂“獨立”,並不是完全不接受老公的援助。實施婚內消費AA制,儲蓄賬戶絕對單立,彼此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等等,倡導這些做法的,未必是領會了“獨立”的精神內涵。
那些把霸道和蠻不講理誤以為“獨立”的強女人做派,更是大大地曲解了“獨立”一詞的美好內涵。一個女人的內心是否強大,不在於她是否盛氣凌人。相反,倒是那些動輒發火的女人,往往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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