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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名詞。(2002年10月)
香水parfum這個詞,從拉丁文par+fumum(透過煙而來)衍生而來,最早起源於埃及、羅馬、希臘、印度、波斯等文明古國。相傳埃及人喜歡用香精和油膏沐浴。公元前1500年,埃及豔后克婁巴特拉奧(Cleopatra)甚至用15種不同氣味的香水和香油來洗澡。11世紀的十字軍東征,給歐洲帶來了燦爛的東方文化,隨著東西方貿易的不斷加強,香水這種悅人悅己的產品,逐漸為歐洲人所接受和喜愛。
說到香水與法國,還有一個有關法國人個人衛生的故事。法國人原來不願洗澡,他們認為多洗澡不好,甚至認為香皂有毒,寧願一天換幾套衣服,這樣,法國人身上的氣味就可想而知了,國王亨利四世和路易十三在法國曆史上都是有名的臭王。公元1533年,教皇的侄女凱薩琳娜·德·美第奇(Catherine de Medicis)嫁給法王亨利二世,除前面提到的義大利廚藝外,她還帶來了豐富多彩的義大利香水文化,成為法國香水文化的始作俑者。其專職香水師還在巴黎開了第一家香水店,不僅開創了法國人洗澡用香水的一代新風,也使酷愛化妝品的法國人對此趨之若鶩。
傳說後來的路易十四嗜香水成癖,被稱之為“愛香水的皇帝”。他甚至號召臣民每天換塗不同的香水,命令宮廷香水師每天必須調製出一種他所喜歡的香水,否則就有上斷頭臺的危險。路易十五時期,蓬巴杜夫人和杜巴莉夫人對香水的喜好不亞於對服裝的興致,宮內上下紛紛效仿,整個宮廷香氣四溢,被稱為“香水之宮”,整個巴黎也成了“香水之都”。
路易十六動用傾國之力將義大利的香水及香皂工業高手挖過來,為法國香水工業奠定了基礎。路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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