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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被轉到老城區公安分局接受初審。
本來這樁案子可以說是人贓俱獲,而且還有江平拍下,董震和藍可兒的交易影片,所有人都認為要給他定罪易如反掌。
然而當董震被關進看守所的第二天,情況就立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首先是省公安廳專門派了一個名叫王鑫和的督察來到老城區分局,說是接到舉報說這裡有刑-訊-逼-供的情況,特意下來調查的。當然,不用說也知道,被刑訊逼供的物件,就是被抓的董震。
除了省廳派人調查外,董震的律師也跳出來搗亂。他們一口咬定董震手裡的那幅畫是贗品,這樣不但不能按照秋山蕭寺圖真品來計算案值,而且還要調查他們的委託人是否有遭人陷害,甚至是被故意栽贓的可能。
雖然楊博和當地警方再三解釋,說董震之所以會偷到一副贗品,是因為失主事先已經懷疑有人會偷這幅名畫。為了避免這幅珍貴的畫作收到損害,不得已才只能暫時用贗品代替。而董震在偷這幅畫時,對這個情況全然不知,還是把畫當成真品來偷的,所以律師們的說法根本不能成立。
然而這些律師就是不依不饒,堅持說警方這是釣魚執法,董震是被人冤枉了。他們甚至威脅說要向有關部門反映這個情況,要嚴懲故意陷害董震的失主,以及和他們“勾結”的警察。
而就在這個時候,那位省廳派下來調查的督察也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董震確實受到刑-訊-逼-供,而目前警方掌握的一切證據都是非法得來,完全不能用作證據。要求警方立刻放人,並且調查有關辦案人員在過程中有無瀆職等行為。
如果說那些律師是在胡攪蠻纏,王鑫和的結論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要知道他開始調查此事不過區區十多個小時,居然這麼倉促地就得出這樣的結論,這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些。
不但如此,王鑫和居然還說辦案的警察有瀆職的嫌疑,這更是把楊博和分局的一些警察推上了風口浪尖。如果這個罪名真的被坐實了,那這些人不但別想因為這個案子在仕途上有所進步,說不定還會因此身陷囹圄,自己都會成為階下囚。
不過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是有人據理力爭,認為不該如此倉促地作出結論,更不應該把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董震就這樣放走。
持有這個觀點的,除了以楊博為首的一干警官外,說話最有份量的就是趙國權了。在擔任老城區副區長的同時,趙國權還兼任政法委書記一職,對公安這塊的問題還是有些發言權的。
在趙國權看來,董震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最惡劣的是他想盜取的是可以稱為國寶級的古畫,而且這幅古畫是放在博物館站展出的,所以這樣的罪行絕對不能原諒!
而對律師和王鑫和的說法,趙國權根本是完全不信。身為區政法委書記,他對本區的幹警還是有最基本的信任的,相信他們不會做出這樣的事來。特別是在這種大案上,就更加不會隨便亂來了。
在趙國權看來,王鑫和以及那些律師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不管一切的先把董震弄出去,到那時候董震就可以潛逃處境,永遠地逍遙法外了。
對嫉惡如仇的趙國權來說,這種事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所以他親自趕到區分局,嚴令警方不得放走董震。
趙國權的行為也把王鑫和氣得夠嗆,言語中夾槍帶棒地提醒他不要和省廳作對。向來將原則的趙國權當然不會讓步,當著分局幹警的面和王鑫和據理力爭,兩人甚至拍了桌子。
雖然王鑫和是省廳下來的,但趙國權可以說是分局的直屬領導,這就讓區分局兩頭為難了。
不過趙國權平時就很有威信,而且這件案子的漏洞太多,所以分局領導在和經辦幹警商量之後,決定還是先聽趙國權的。畢竟放人容易抓人難,真要把董震放了,他又跑了的話,這責任誰負得起?
眼見自己的命令居然不好使,王鑫和也氣得暴跳如雷。他一面向省廳彙報這事,一面又想出了新的花招,要求見一見本案的證人,也就是拍下董震交易影片的江平。
而江平也是在這種情況下,接到了楊博的電話。(未完待續)
ps:第一更。
感謝書友“luoke000”的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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