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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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很高,普通導演要看投資商的臉色,在她這裡就要倒過來。
她這話倒是公平公正,沒有什麼偏向性,頓時沒人再爭了。
陳媛說完便準備離開了,節目組還有許多事情要做,只是離開時路過宿寧,在那瞬間給他使了使眼色,示意他單獨找個機會聊。
宿寧會意,便在散會後找了個沒人的僻靜地方碰了面,沈明錚亦沒走,坐在一邊。
“小沈總是我開口請他留下來的,”陳媛眼下臉色就緩和了,解釋道,“我想,他在這事情上或許幫得上忙。”
陳媛留人的時候沒抱多大希望,沒想到沈明錚居然沒拒絕。
之前也沒見他有這麼熱心腸啊。
“你也別怪我剛剛在那裡不向著你,再這麼爭下去也沒個結果,所以得說些場面話,”陳媛說話直白,“你們光影娛樂那些董事,我是知道的,在這時候不給他們留餘地,在背地裡使絆子這事情都做得出來的。”
她也沒想到,這麼大的公司內部竟然亂成這樣,各自都打著各自的算盤,老宿總去世之後,竟沒有一個人向著宿寧。
短短一兩年,竟然亂成這樣。
她在會場聽了宿寧的講解,也問了不少問題,心裡很清楚那想法就是宿寧自己想的,並沒有假於人手,所以眼下開小灶便顯得理所當然。
“麒麟的人,我可以幫你聯絡,也能幫你說好話,比他們那些董事找的關係要靠譜,但那邊的人固執得很,很是高傲,你要注意,特別是要想好怎麼開口。”
宿寧點點頭,他也心知此事的難點就在這裡。
陳媛說到這裡,也覺得奇怪,問道:“你不是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嗎?按理說也是正經股東,怎麼那位馬總說你在公司裡沒有正式職位?居然還敢這樣對你說話。”
“您有所不知,實際上,這股份現在不在我手上呢,所以他們不聽話倒也正常,”宿寧苦笑道,也沒瞞著,“我爸立的遺囑,我確實在名義上擁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但是要完成聯姻後才能給到我手上。”
陳媛詫異:“什麼?”
其實宿老爹當時定下這個遺囑的時候也是思慮周全,他心知兒子是個廢物,怕直接給他股份,守不住這個公司。
他和沈霆是過命的交情,這個“過命”不是形容詞,沈霆年輕時是真的在出差遇到火災之時冒著危險把喝醉的宿宏輝背了出來,實實在在救過他的命。
兩家人在小孩幼時定下婚約,公司也多有合作,一直非常親密無間,而且老宿總又知道沈氏影業背靠大樹,只要和沈家完成聯姻,便是更加堅固的生意同盟,宿寧便有保障了。
若是在結婚之前就給完了,自己兒子那智商,被人賣了都不知道。
除了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其實錢也是,原主他爹留下的錢和財物有數十億之多,在婚約完成前,有20%是分批給的,每年能領到一小部分,有五百萬左右,婚約完成後才能拿到遺囑裡剩下80%的鉅款。
遺囑詳細,可謂是為原主這個廢物計劃深遠。
只是他死前都沒想到沈家並非完全可靠,哪怕是過命,人也是會變的,也沒想到光影娛樂群龍無首之後本來蓬勃發展的公司還沒過兩年就弄成這樣,且自己兒子比他以為的還要沒用。
宿寧查過自己銀行卡里的餘額,怪不得宿宏達威脅自己要停掉自己的卡,這才剛剛秋天,他今年從遺產裡領到的那筆固定的錢就已經所剩無幾了。
說出來都沒人信,原主如果不能出道賺錢,他下半年可能要賣車賣物度日了,難怪老宿總不肯在遺囑裡直接給他絕大部分的錢,要找個靠得住的管他。
陳媛在圈內多少也聽說過這場早就定下的聯姻,先前一看宿寧在節目裡那戀愛腦的樣子還以為他們兩個差不多就要結婚了。
按理說,老宿總留下的股份繼承條件並不苛刻,但聯姻物件是沈淮,這就有大問題。
“你這是一定要和沈淮……”這件事本不應該自己插嘴,但陳媛還是忍不住提醒他,“哪怕為了股份,結婚這事情也要慎重。”
她看人有一套,沈淮表面看著還可以,但一深入接觸便覺得假。
“這倒不一定,”宿寧一想到沈淮也皺眉頭,“上面只是寫了沈氏影業繼承人而已。”
嚴格來講,他現在和沈淮結婚都拿不到遺產,因為沈淮並不算正式的繼承人,沈氏影業的下任繼承人必須主家點頭,沈霆說了都不算。
這也是老宿總留下的一重保險,既然是為了尋求合作和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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