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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頭:“濟州府城的確是根本,隨吾東來之人,不是軍將就是工商之民,讓他們種地可不成。濟州府地處三國要衝,當大興工商百業。另外,北伐軍的軍器所、造船所、錢幣所,也可以安置在濟州府城。”
濟州島孤懸海外,只要海軍優勢在陳德興手中,就沒有大股敵人可以登上島嶼。作為北伐軍的後勤總基地是再合適不過了。但是島上的萬餘戶土著,也需要好生管理。
他思索了一下,又對黃世貴道:“黃二世伯,吾打算在濟州府城外成立一個市舶司,管轄商埠港口的商民事務。提舉市舶司一職就由你來擔任。市舶司所需繳納的稅賦,就按照之前的約定,由黃家包辦。整個高麗一年需繳納10萬貫,濟州市舶司就定1萬貫。
另外,市舶司下再設立商人委員會,協助市舶司管理通商事宜。商人委員,皆由繳納商稅達到一定限額著推舉擔當。”
由黃家管理高麗海貿是陳德興早就許諾的,現在自然要履行約定。而商人委員會則是陳德興順手帶出來的私貨,自然是地方議會的雛形。濟州市舶司也不是一個“司”,而是一個自治商業城市的雛形。
在陳德興的設想中,地方應該是有相當自治之權的,而不是事事仰賴中央——中國的中央集權體制,是肯定不能用於現代通訊和交通工具發明前的古代。
誰能想象一下從臨安派出官員去北美東海岸當地方官?又有誰能想象紐約州計程車子萬里迢迢到臨安科舉?
中國式計程車大夫、胥吏在下,朝廷命官在上的官僚統治體系,是有相當侷限性的——朝廷對地方的控制,也會隨著距離而不斷削弱!而距離首都太遠的地方,又會因為沒有一個完備的地方自治體系,而處於被中央削弱或背叛中央的二選一之局中。
所以在陳德興看來,比較理想的治理方式,就是中央和地方分權,在中央掌握較多資源的情況下,允許地方自治。而地方自治權力的大小,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在距離首都較近,容易控制的地區,自治權力應該小一點。而在情況複雜,距離又較遠的地盤上,實行分封也無不可。
“將主,老夫看來,濟州府的商埠好管,濟州府城周遭也不難弄,只需安置好隨我們原來的民眾即可。但是濟州全島,卻向來是方外之土,其民不遵王化久矣。”
趙復聽到陳德興三言兩語就安排好了市舶司的事情,便捋著鬍子說起了如何管制濟州全島的事情。
趙老夫子伸出兩根手指,衝著陳德興晃了晃:“要速平濟州無非兩策,一是屠盡其民!不過區區萬戶,十萬之眾,若殺男留女,不過是五萬條性命。”
這話一出,陳德興倒沒有什麼,兩位黃老闆被嚇個夠嗆,看著趙老夫子的臉色都有點發白——這夫子在蒙古人那邊呆太久了?咋學會蒙古人那一套“民族融合法”了呢?
“第二策是什麼?”陳德興淡淡動問。屠殺是最容易的!陳德興帶來濟州島的軍隊就有兩萬多人,一人殺倆,五萬濟州丁男就沒有了。
不過這個時代,人口實在是一筆財富,而濟州之民勉強也算是中華文化圈的一分子……
“第二策就是以濟州治高麗!”趙復笑道,“濟州三姓皆入高麗國久矣,與高麗大族關係密切,熟知高麗內情,若引為己用。平定高麗,當事半功倍。此乃以少治眾之法,昔日之女真,當今之蒙古,皆以此法治中原,以色目、燕地豪族為爪牙,治理中原,再驅中原伐南方。”
陳德興輕輕點頭:“此二策可有上下否?”
趙複道:“並無上下,只有先後。先禮後兵,若濟州三族之長不甘為爪牙。將主當盡屠其族,如此才能以濟州為根本所在。”
“若其甘為爪牙呢?”陳德興又問。
趙複道:“命其行臣下之禮,納糧與軍,割土安置吾民,出丁隨軍作戰,遣子入營為質,送女與將主為婢妾。”(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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