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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沒有證據……”蘇青橙也很無奈,“說起來法律上認定的強尖罪也是很……”
蘇青橙實在不知該怎麼說,強姦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別,按照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
胡志昊雖然可能有那個意思,可是既沒有脫衣服,也沒有做出那種動作,是很難認定的。
只是有想法上的意思是不能作為定罪標準的。
“那項鍊呢?就算不是他偷走的,也是順手牽羊吧?不是他的東西,可以隨便拿嗎?”舒木問。
“可是沒有證據啊,可能東西掉在他身上,他出去的時候掉在外面了他根本不知道,也可能是他拿走的,可是沒有證據,我們不能證明就是他拿的。”蘇青橙說道。
張暢的神色黯淡,竟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不能就這樣放過他!”陳菲氣憤地說道:“我們去網上曝光他的行為,去他的學校揭發他……”
“這樣會不會被說成是造謠?”舒木問。
“管他呢,先把他的名聲搞臭再說,不能這麼便宜了他。網上寫小作文的人多了,人家都可以無中生有,我們就不能把事實說出來?”陳菲說道。
“萬一他反咬一口,告你誹謗罪……”蘇青橙皺起眉頭。
張暢咬咬唇,“我來寫,事情是由我引起的,就是有什麼讓他來告我,看他好不好意思?”
自己不能再這樣軟弱下去,也不能牽連了陳菲他們,胡志昊竟然敢對自己做那種事,不能再讓他得意下去,不然以後他會更瞧不起自己。
“可是這事如果一說出去,你的名聲……”舒木說道,這種事有些人就會妄加猜測,甚至會出現受害者有罪論的說法。
張暢苦笑,“我現在還怕什麼?在我那個小縣城,多少人知道我懷了孩子被他家嫌棄,後來還被甩了,我還有什麼名聲可言?”
“那就豁出去了,不能讓他好過!”陳菲大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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