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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手上!

第二十七章 順風車

更新時間:2012…07…16

“每一次狩獵都要把它當成生命的最後一次去完成!”——本·道格拉斯

“一個人要仰望多少次,他才能看見天空?一個人要有多少隻耳朵,他才能聽見民眾的呼喊?要犧牲多少生命,他才能知道多少人死去?答案啊,我的朋友,就飄在空中。飄在空中!”

一輛綠皮汽車行駛在斷斷裂裂的高速公路上,這是輛改裝過的汽車。那車頭前佈滿尖刺的鋼製擋板,能夠輕易刺穿一隻暴甲熊。而汽車輪胎的中軸心顯然特意加長,並焊上了如同狼牙般的尖銳稜刺。它們隨著車輪不斷旋轉,可以絞碎任何血肉之驅。

汽車的天窗上甚至還架著一支高速機槍,那從槍膛裡垂下來的彈鏈訴說著這支機槍的效能。雖然不是新時代的型號,但每分鐘可達200發子彈的射速足夠威脅到那些變異的野獸和怪物。

汽車上播放著震耳欲聾的音樂,這首60年代美國鄉村音樂《隨風而逝》成為這單獨旅途的一點點享受。只是音樂飄蕩在無人的公路上,卻更顯出荒野的寂靜。

現在是下午,毒辣的陽光燒烤著大地。地表變成了火爐,遠遠看去,熱空氣的上升讓地面產生了扭曲的現象。在這個寂靜的午後,沒有任何生物願意頂著大太陽在地表活動,因此也成為了旅人最佳的趕路時間。

荒野上,哪怕裝備再好,也沒人願意面對成群結隊的異變生物。

汽車上除了司機外,還載著十幾名乘客。這些人有男有女,其中還有兩個小孩。只是從他們不同膚色和臉孔來看,顯然這並不是一次家族旅行,更像是結伴逃難。因為那些襤褸的衣衫,還有瘦巴巴的臉孔都說明他們平日的生活僅夠溫飽,還遠遠稱不上富足。

“該死,我說泰迪,如果你不把那老掉牙的唱片機關上的話。相信我,我會幫你砸爛他!”

和搖頭晃腦頗為享受著音樂的司機不同,顯然乘客裡有人很不喜歡吵鬧的音樂。坐在車尾座上一個黑人大漢站了起來,揮舞著拳頭露出潔白的牙齒大叫起來。

泰迪,也就是司機。只是個二十來歲的小夥,穿著發黃的格仔襯衫,和磨破了不少地方的牛仔褲。他架著車,頭也不回道:“吉安,你就不能安靜地欣賞下音樂。夥計,鮑伯可是個天才,這首歌簡直棒極了。”

“小子,我現在沒那心情。我只知道你這狗屎的音樂要是引來了活屍還是其它什麼,我想它們會很樂意挖出你的心臟,然後邊吃邊聽著這什麼破爛音樂。”黑人吉安譏諷道,但他的話卻引起其它人的贊同。

泰迪搖著頭,嘀咕著“一群不懂欣賞音樂的蠢貨”這樣的話,手還是伸出去把唱片機關掉。

“夥計,這種時候,別說活屍,連屍狼也不肯出來活動。要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挑一天當中最難受的時候趕路。”泰迪笑道,並從上衣口袋裡摸出一根皺巴巴的香菸。把煙叨在嘴上,又抽出手來點著,接著劣質菸草的味道開始飄散在車廂裡。

汽車繼續前進著,彎彎繞繞的公路似無盡頭。開車的人昏昏欲睡,而坐車的乘客卻幾乎全進入了夢鄉。動盪的年代,能夠安然入睡也是一種奢侈的幸福。

因為公路了無人煙的關係,泰迪開得很快,時速達到了每小時150公里左右。這段通往銀樹城的公路還算順暢,不會出現什麼多餘的障礙物,因而泰迪也不怕撞上什麼。他們是來自一個名叫達爾的小型聚居地,和z7基地同樣位處邊緣地帶。最近聚居地的水源已經枯竭,再不離開,他們都得活活渴死。

於是聚居地的人集體離開,百來號人分別搭乘七八輛這樣的改裝汽車,分別前往不同的地方。在這個年代,儘管只要沒感染病毒,並且身體沒有殘廢,就能夠為其它聚居地或基地所接納。但除了大型基地或大公司的總部外,其它地方是不可能一次性接納百來號外來人口,所以達爾的人只能分成幾批去碰碰運氣。

泰迪他們將透過銀樹城前往三千公里外一箇中型聚居地雷姆特,那個聚居地佔據著城市的一角,多年開發下來已經恢復了不少城市設施,可以說是附近最理想的居住地了。泰迪他們希望雷姆特能夠接納他們,否則下個聚居地將會離得很遠。

而這車裡十幾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生存下去,直到被其它地方收留。

荒野上,生命隨時可以凋零。

拐過一個峽谷的彎道,車廂裡悶熱的空氣讓泰迪眼皮發沉。但並不妨礙泰迪突然看到公路上有人,當然,那士兵裝扮及披著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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